2007-12-04╱工商時報╱第A10版╱稅務法務╱薛孟杰
徐中雄痛批曾國烈偏袒銀行
朝野立委三日再協商民法繼承編,由於銀行局長曾國烈杯葛連帶保證債務繼承修法,引發國民黨立委徐中雄強烈不滿,痛批金管會只為銀行背書,並揚言修改公務人員服務法,將金管業務事務官員旋轉門限制從三年延長到十年。
公務員服務法第十四條條文規定,公務員在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的職務直接相關的營利事業董事長、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該項條款是為避免公務人員挾業務機密,在離職後「投奔」原任內主管的民間營利事業,以符合利益迴避原則,故稱為「旋轉門條款」。
徐中雄主張將金管事務官員旋轉門條款從三年延長到十年的導火線就是昨日的司法委員會朝野協商。由於銀行局長曾國烈從協商開始即堅決反對協商,並表示修法會危及目前金融行庫中高達十兆的連帶保證債務,遭徐中雄痛批有意誤導民意、替銀行背書,他並表示銀行局訴求比銀行公會還嚴格,根本不是屬於人民的金管會,而是銀行的金管會「實在太可惡」。
據了解,徐中雄對曾國烈的「不爽」已非一日之寒,早從徐中雄大力推動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開始,他就曾質疑銀行局失職、放任信用卡無限成長,差一點動搖國本。及至立院協商債務清理條例,兩人立場完全相左,更讓徐中雄質疑曾國烈有失事務官中立立場。
徐中雄表示,金融機構主管單位,應清楚知道連帶保證債務的數字不應灌水,此外,許多子女都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繼承連帶保證債務,比起年幼子女概括繼承父母親債務更不合理,銀行局卻一味反對修法,很難不讓外界「聯想」,為了「證明銀行局官員的清白」,他一定會提案修法。
對於昨日協商結果亦不滿的親民黨立委李復甸則指出,金管官員主管銀行業務,旋轉門條款確實有必要嚴格規範,做到利益迴避,但更重要的是執法問題,他質疑許多教育部官員退休後直接到大學任教,顯示旋轉門條款根本形同虛設,即使年限拉長,不嚴格執法亦是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