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26╱聯合報╱第A6版╱生活╱記者林河名/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年初通過定額減徵汽機車貨物稅,汽機車銷售量大幅改善;跨黨派立委最近又提出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希望以五年時間減免「節能車」貨物稅,藉以活絡車市,並落實節能減碳政策。
國民黨立委孫大千、鄭麗文、邱鏡淳及民進黨立委邱議瑩等人提出的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建議擴大節能車貨物稅減免範圍,納入油氣混合車(LPG)、油電混合車(HEV)減半徵收,電動車類免徵貨物稅。
這項提案主張以五年期間減免節能車貨物稅,但減免年限屆期前半年,行政院得視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延長,但每次延長以兩年為期,最多不得超過兩次。亦即,最長減免年限可達九年。
財政部已宣布油電混合車核屬電動車輛,貨物稅得減半,不過與立委提案內容還有差距。目前兩千西西以下小客車貨物稅,係從價徵收百分之廿五;以售價一百萬元為例,減半徵收可省下十二萬五千元,全部免徵可省下廿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