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秀燕成功爭取17億建設國道四號豐原大坑段及臺中生活圈四號線道
【立法委員盧秀燕國會研究室98年05月08日新聞稿】
立委盧秀燕在「98年度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中針對國道四號豐原大坑段及臺中生活圈四號線建設計劃,極力向交通部爭取,成功編列新臺幣17億元,作為國道二號及四號線道主線橋樑、匝道等工程施作。
政府為了促進國內需求,維持國內經濟成長動能,特別依據「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條例」編定「98年度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經朝野數度協商,在4月10日立法院第3會期第8次會議修正三讀通過,編列1,491億6,250萬6,000元。
在交通部主管的預算中,針對改善大臺中交通的部分,列有國道4號豐原大坑段及臺中生活圈4號線建設計劃,經過立委盧秀燕數度向行政院及相關部會爭取之下,在98年度特別預算中的「高快速公路健全網」項,編列了17億元。
國道四號豐原大坑段及臺中生活圈四號線建設計劃,從國道四號臺中環線豐原端往南延伸經潭子至臺中大坑地區,轉往西以大坑聯絡道於潭子銜接臺中生活圈二、四號線,再將四號線高架提升為快速道路,往南經臺中市北屯區、臺中縣太平、大里並延伸跨越大里溪、草湖溪至國道三號霧峰交流道,全長約36.2公里。國道四號豐原大坑段經交通部國道新建工程局多次檢討修改後,依經建會九十六年八月廿九日核復意見辦理原規劃方案的環境評估作業。
盧秀燕表示,這次特別預算,交通部依據經濟建設委員會所編定的計畫別「高快速公路健全網」中,列入國道四號豐原大坑段及臺中生活圈四號線建設計劃,其計畫期程從民國93年1月編至101年8月,今年則先編列17億,支付臺中生活圈二號及四號線道主線橋樑、匝道等工程施作所需的工程款。而在中央政府總預算中,該計畫期程預定從民國93年1月施工至民國100年12月,截至98年4月底,從交通部年度公務預算、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及年度特別預算下共動支63億28萬4千元,今年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則預定編列2億6095萬9000元,用於大里聯絡道(大里-霧峰段)的計劃工程款。
盧秀燕認為國道四號臺中環線豐原大坑段與臺中生活圈二、四號線道的完工,將與國道一號、國道三號及西濱快速公路構成大臺中地區完整之外環高快速公路網系統,發揮整體運輸效益,提供臺中都會區東側及遊憩發展廊帶南北向運輸幹道,能有效改善現況道路容量不足的問題,並帶動臺中都會區整體均衡發展,盧秀燕後續會再向中央政府爭取預算補助,持續建設大臺中交通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