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氣基本費不合理
蘇震清要求公平會依法開鍘
立委蘇震清繼要求經濟部將天然瓦斯基本費折扺使用費之後,昨天進一步要求公平會處理天然瓦斯業者不合理收受基本費之聯合行為。希望公平會打一隻老虎讓各界看看公平會的魄力!
蘇震清指出,日前他與多位立委在審查「天然氣事業法草案」時,對天然瓦斯業者早年在特殊時空環境之下取得特許經營權,已屬獨占之國營事業,市場上並無競爭的關係,但仍然在一般從量計價的供氣費外,另收基本費,均認為不公平、不合理。已提出共同提案,並獲委員會通過,要求公用事業之基本費應可扣扺使用費。
他強調,現行手機基本費都可以抵通話費、電費可以抵基本度數,瓦斯配置裝表要自己花錢,每個月就算沒有用也要繳基本費太不公合理。公平會的功能既然是維持市場公平交易秩序,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都已做成決議的情形下,公平會有必要對天然氣事業這些獨占公司的大老虎,是否違反公平法,予以特別之調查與處置。
他說,瓦斯基本費目前一個月六十元,隔月抄表,一般家庭用戶二個月就要一百二十元,以目前全台有二百七十三萬戶計費,一年收基本費即淨賺19億元。這之間沒有不合理的收費?沒有聯合行為?如果不合理就應該扣扺使用費。
據了解,根據公平交易法第二章第十條第二項:「獨占之事業不得有對商品價格或服務報酬,為不當之決定、維持或變更。」;如有違反者,同法第三十五條亦規定,可處行為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台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蘇震清認為公平法的規定已非常明確,公平會有必要就天然氣收取基本費不合理的問題立即進行調查,打一隻老虎讓民眾知道,公平會確實是在為消費者權益把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