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尤美女 發言稿】
一、從護理人員的勞動剝削揭開性別歧視的問題:「愛的勞動」成為剝削利器
.護理人員工作條件的優劣,除了涉及到普遍國民(病人)接受醫療照顧的品質以及前面幾位來賓(或如同新聞稿)所言的高工時、高護病比之外,我們若從性別意識的角度來看護理人員,會發現護理人員是一個具有極高性別隔離的職業類別,造成了女性勞動力被低估的現實。
.護理人員不僅有98%以上的是由女性擔任,而且護理工作因為事涉「照顧」,因此工作的要求除了專業能力以外,諸如「熱心」、「愛心」、「耐心」等女性特質也被期待與要求,但卻沒有任何相當的對價給付。而且諷刺的是,護理工作內容也因為與「愛的照顧」習習相關而與「母性特質」相聯結,進而與「取代性高」的勞動工作劃上等號,造成相對低薪的結果。再者,護理人員的「專業性」很容易被埋沒,在醫療工作職場中也不易取得發言權或參與決策的地位。「愛的勞動」十足的成了剝削護理人員的利器。
二、反轉視角:「照顧者」的護理人員困境(職業病)應被看見
.事實上,護理人員在醫療現場的工作繁重,除了要「勞心」以外,「勞力」也跑不掉。有護士指出,常常因為過於忙碌地工作,導致一整天只能上一次廁所,喝兩口水,因此尿道感染、腎臟發炎或是胃潰瘍是護士常見的職業病。另外,因為護理人員需要執行包括翻身、拍背等工作,肌肉骨骼痠痛(包括:下背痛、頸肩症候群、腕道症候群等)也是護理人員常得的職業病。加上護理人員與病患的接觸時間遠比醫師更長、更頻繁,所以也有被傳染的高度風險。
三、改善護理人員勞動權益的具體做法:
除了本次記者會新聞稿的共同主張外,我再呼籲以下幾點:
(一)護理人員的「勞心」部分應被看見,並且轉換成她們勞動價值內容的一部分,進而呈現在薪資上面。
(二)設法從制度面增加護理人員參與決策的可能,就像是政治上為保障女性發聲的權益而放入婦女保障名額的概念一樣,也要在醫療決策的場合(包括衛生署相關委員會及醫療院所)提供護理人員代表一定比例的名額,像是本次政府組織改造進程當中,護理團體主張「衛生福利部」之下設置「護理司」的訴求,我也非常支持。而在政府完成組改之前,衛生署重要的醫療決策,不該只限於醫生背景的人參加,也應該找護理人員代表共同參與決策,使護理人員的觀點及需求能夠融入相關政策、措施。
(三)例如:相關單位應重視護病比、護理人員的常見職業病,如何納入評鑑項目及防治工作,此即為明顯之例。護理人員也為此曾經走上街頭抗議,仍不見相關單位有具體回應及改進。我們要再次強調,決策者不應該只看到被照顧者的「病人」需求,也應該看到護理人員身為「照顧者」本身的需求,才能建置健全的醫療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