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農業試驗所統計,台中新社的香菇栽培面積達200公頃,生產的香菇占全台產量的一半以上,國人吃到的國產乾香菇,有8成來自新社地區,更進一步來說,目前台灣香菇年栽培數量約1.6億包(約355公頃),產量3,600公噸,產值近37億元,新社區栽培數量約9,900萬包(約220公頃),產量達2,100多公噸,產值近22億元,佔台灣年產值三分之二,實為台灣生產香菇之重鎮。
然而,新社地區目前菇類太空包廢棄包處理場所僅有中興畜牧場及民間處理場5處,中興畜牧場只能處理20%的香菇廢棄包,而民間處理場約能處理80%的香菇廢棄包,在香菇產量逐年增加但菇類太空包廢棄包回收處理場所不足的情況下,菇類廢棄包無法如期清運,導致廢棄包處理費用亦逐年增加,從92年65,000元/公頃至101年6月已漲至120,000元/公頃,已造成菇農生產成本之極大負擔,且嚴重影響菇類產業發展。
立法委員江啟臣於接獲菇農陳情後,隨即於上週五(8月30日)召集新社農會、農委會種苗改良繁殖場、國有財產署及國防部等單位至新社當地舉辦會勘及座談會,會議中新社農會羅文正總幹事提到,為維持良好農業經營環境,避免危害生產、生活、生態環境等及降低菇農生產成本,新社農會曾積極接洽市政府管轄並位於轄區內之公有地,但經多次會勘評估並無法覓得適合之地點及腹地,故委託江啟臣委員協助尋找適當的國有土地提供新社農會設置菇類廢棄包處理場,協助菇農解決廢棄包處理問題;與會的種苗場與國有財產署代表則表示,國有土地之出租必須依照一定之法定程序,若有適當的土地,農會可按程序提出申請。
面對菇類廢棄包過量,處理場難以消化,甚而影響產業發展的情形,江啟臣委員表示應該從整體的政策發展加以思考,包括第一、這些農業廢棄資材要如何以現代化的科技進行有效率地重複利用;第二、農業生產技術日新月異,政府應該要輔導農民發展、研究如何在減少菇類太空包用量的同時,又能夠增加香菇產量的生產技術;換句話說,應該結合中央與地方的力量,從產業整體發展為出發點,做通盤性的考量,否則,興建菇類廢棄包處理場只能暫時地解決當下過剩的菇類廢棄包,一旦廢棄包數量增多,菇農仍會再次面臨廢棄包處理場不足的問題。
唯有正視菇類廢棄包所可能衍生的問題,從農業廢棄資材重複利用及研發農業新技術等方面著手,方能將問題從根本解決,因此,會議中最後也決議,由江啟臣委員負責召開協調會,邀集行政院農委會、臺中市農業局、新社農會、菇農代表等,共同為新社地區菇類產業的永續發展謀求最佳的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