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28 01:38 旺報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
服貿爭議成立院下會期重頭戲,立法院長王金平27日再度批評行政專擅,「兩岸協議沒有真正的規範」,而朝野立委也同聲呼籲應制定台灣經貿談判法。國民黨立委江啟臣批評,服貿爭議是「給台灣行政單位一個很大的教訓」,現在的溝通「6個月前就早該做」。
他並呼籲台灣應效法韓國建立審議FTA的程序,如此才能按表操課,加速台灣洽簽FTA(自由貿易協議)速度,「總不能每次都叫總統與在野黨主席辯論」。
審議透明 加速自由化
鄰近下會期開議,懸而未決的服貿爭議越趨白熱化,兩黨主席將上演辯論會;但立院龍頭王金平直指,問題是在於兩岸協議沒有真正的規範,以至於「《服貿協議》一簽署就在立院內產生各方抗爭」。他上周批評服貿爭議是由於行政專擅,27日再度提到應效法蕭萬長任行政院長時提出《兩岸簽署協議處理條例》,凸顯服貿爭議在行政、立法間擦出濃厚火藥味。
財經立法高峰會27日舉行座談,聚焦《服貿協議》,民進黨立委林岱樺與國民黨立委江啟臣,一致呼籲應趕快制定台灣經貿談判法規。江啟臣強調,台灣主要對手韓國之所以能短期內快速洽簽高達46個FTA,正是因為制定了《洽簽FTA程序及執行法》,將經貿談判簽署與審議流程透明化,減少爭議。而美國也有《貿易促進授權法案》(TPA)經貿協議規範。他表示,台灣要加速自由化,更需要法規來「降噪」與「提速」。
經部研議標準流程
江啟臣也強調,服貿爭議凸顯台灣沒有此制度所造成的困擾,因為無法可循、國會難以監督經貿協議而引發朝野糾紛,「應趁此機會好好檢討」。他強調,為免重蹈覆轍,應儘速建立台灣的經貿協議法規,將簽署與審議協議的過程正常化,「總不能每次都叫總統與在野黨主席辯論」。
經濟部次長卓士昭回應,表示目前經濟部已在研議經貿談判的標準流程,包括國會授權及國會監督談判、與產業界溝通諮詢等作法,都已開始請駐外單位回報各國制度。他強調,尤其是韓國經驗確有台灣可學習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