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未來2年內,除兩廳院之外包括國家歌劇院、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臺北藝術中心等國家級表演藝術場館將陸續成立;然而硬體的完備仍舊需要軟體的支援才能發揮其最大效益。陳碧涵委員長期關注臺灣文化藝術之發展,本次特別偕同陳學聖委員召開「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發展策略與展望」公聽會,邀集文化部、兩廳院藝術總監李惠美、國家歌劇院總監王文儀、臺北藝術中心籌備處主任王孟超、國光劇團團長鍾寶善及包括臺灣技術劇場協會、OISTAT國際劇場組織等學界與表演藝術界之專家、學者、業者,一同討論與擘劃場館的發展策略與未來展望。
本次公聽會將聚焦在三大議題:(一)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之定位、發展策略與未來展望,(二)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之專業人力需求與發展,(三)劇場安全與藝術表現之平衡;並針對下列重點進行討論:
(1)《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通過後,三大場館如何在「一法人多館所」的概念下進行資源統籌與串聯,並依據不同的在地文化特徵,發展三場館的區隔與特殊性。
(2)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同時面對市場效率的要求,和政府規章的監督,如何實踐此一公法人組織形態,滿足「公共性」與「藝術性」的雙重需求?對於國表藝中心所肩負的國家任務與公共利益,行政機關如何規劃並落實其監督課責機制?
(3)經費來源方面,國表藝中心是否長期仰賴政府資金挹注,或終能達成自負盈虧?若形成經費依賴,國表藝中心如何維持自主運作,避免落入傳統僵化行政體系的窠臼?
(4)「人才」是發展表演藝術產業的關鍵因素,尤其是當藝術表現結合新興科技的時代來臨,加上我國從業人員外流情形漸趨惡化,臺灣應否發展專業人力的認證制度?或在特定面向與類別進行部分關鍵職能的認證。
(5)關於劇場安全與藝術表現之平衡,場館的安全性除了必須面對自然界所帶來的災害外,從設計到完工,後續的安檢、維護等人為因素亦扮演至關重要的角色。在演出數量越來越多,且演出形式推陳出新、設施裝備日益多元的狀態下,有關單位如何兼顧安全意識與藝術創意形式之展現,將是影響劇場發展的重要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