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9╱自由時報╱第A11版╱生活新聞╱記者吳亮儀、鍾泓良╱綜合報導
保障病人自主權利 新法不立罰則
病人自主權利法昨天三讀通過,衛福部醫事司昨晚發布新聞稿表示,法案目的是提供病人可以選擇接受或拒絕醫療的機會,無處罰規定是一大特色,因為病人意願涉及太多變數,強制處罰不利新法推動。
醫事司也指出,會邀集醫界研議參考程序、凝聚共識外,也將推動相關試辦計畫,預計施行日為公布三年後。
要救要走可自決 不再「一路救到掛」
衛福部表示,這是亞洲第一部病人自主權利專法,具完全行為能力的意願人可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 」立下書面的「預立醫療決定」,選擇接受或拒絕醫療。
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究員潘柏翰表示,醫改會樂見其成,之前就曾表達現行「一路救到掛」的擔憂,對醫師、病患和家屬都不好,法案通過對大家都有助益。
若因病人親屬常與病人的意願不一致,使醫師無法執行病人的意願,新條文規定,病人的關係人不得妨礙醫療機構或醫師依病人就醫療選項決定的作為,可讓醫師不受干擾,依專業執行病人之意願。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秘書長彭治鏐表示,這法案通過是好事,對同志權益而言,算是階段性進步。未來同志總算可以透過成為醫療委任代理人,幫自己的伴侶代簽署手術同意書。
柯文哲:讓病人自主選擇很重要
台北市長柯文哲昨晚對病人自主權利法三讀通過,頗有感觸,他說,自己多年前就有參與法案起草,這代表病人自主權發言,對未來台灣醫界衝擊將會很大。
柯文哲說,國民黨立委楊玉欣之前有來拜託他,由楊來通過是滿有意義的,因為楊玉欣先生孫效智在台大醫院就是負責生命教育的召集人。
他提到,自己過去在台大遇到癌症或病危病患,常常未和病人解釋病情,會直接和家人說明及討論如何治療,導致病人經常是非主體,更無機會作醫療決定,「這是雙重弱勢」。他說,無論如何這是病人自主權,每個人對自己要接受什麼治療都應該有選擇權。
衛福部指出,將推動相關試辦計畫,持續辦理醫護人員教育訓練,對民眾廣為宣導,務必於三年後本法上路,獲得雙贏之醫療照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