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集體向立法院請願,應該如何辦理? 人民集體向立法院請願,應該如何辦理? 人民集體向本院請願,在不違反集會遊行法之前題,擬面遞請願書,有所陳述時,應推派代表,並以不超過十人為原則。在院會日由本院議事處受理,惟各請願人須接受安全檢查,並佩帶識別標幟,始得進入院區及接待室;於非院會日時,由院長指派代表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