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特別條例」完成朝野協商 「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特別條例」完成朝野協商 今(5)日中午立法院就立法委員林正峰(桃園縣)針對石門水庫整治,所提案的「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特別條例」進行朝野協商,決議擇期交付院會二、三讀完成立法程序。林正峰說,「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特別條例」的立法意旨,主要是希望以250億特別預算的經費、6年的時間,來完成石門水庫整治的工作,解決大桃園地區缺水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