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胡健森╱宜蘭報導〕呂國華昨天前往宜蘭地檢署遞狀,控告立委候選人陳金德宣稱他以公款幫候選人林建榮賄選,已涉嫌誹謗,並公開叫陣,只要拿出他以公款賄選的證據,他立即辭去縣長職務,否則陳金德應馬上退選。
呂國華自清 參加活動 沒動用公款
宜蘭檢方偵辦縣議員李志鏞涉嫌利用歲末愛心活動賄選,當天呂國華也曾出席致詞,陳金德陣營以宣傳車及簡訊四處宣揚,還指控呂國華涉嫌利用公款幫林建榮賄選。
呂國華昨天上午以空前的大動作自清,強調當天的愛心活動,完全沒有動支縣政府的任何一筆公款,他要陳金德拿出證據,如果有證據,他將立即辭去縣長職務,同時也向陳金德叫陣,如果拿不出「以公款為林建榮買票」的證明,就應該為散布謠言負責,立即退選,他也強調,陳金德的行為已明顯涉嫌誹謗,要求檢察官立刻傳訊陳金德,制止犯罪行為繼續進行。
呂國華說,如果這兩樣都無法立即實現,希望選民以選票制裁「選舉用奧步」的陳金德,還給林建榮、縣政府及他個人一個公道。
同時,林建榮的宣傳車也在大街小巷發出告急令,指民進黨使出「奧步」,利用檢調打壓選情,誣指呂國華和林建榮涉案,呂國華也透過錄音廣播,強調自己絕對沒有幫林建榮賄選,批評對手用盡技倆抹黑,呼籲選民要在投票日一起搶救林建榮。
對於呂國華的要求,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錦秋僅說,一切依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