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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悲慘故事,還要持續多久?!」最近的幾起債務繼承案件,引起社會各界的討論與關注。國民黨黨團在馬英九先生的責付下,率先提出民法繼承編1148、1156、1174、1176條,並列為國民黨團本會期之最優先法案,全力推動。該修正案中的主要精神為保護未成年人、六十五歲以上以及無行為能力者,限定以因繼承所得之遺產,償還被繼承人之債務。至於一般人的拋棄繼承則由知悉後兩個月申請延長到五個月。期待這樣的繼承法制的改革,能讓不諳法律與邊緣弱勢的民眾,不再被野蠻的法律所傷害。
國民黨執行長曾永權與立委徐中雄聯合召開記者會,宣誓本會期一定全力推動該法案,讓上述的悲慘人生,消失在台灣社會,並且將在民法繼承編施行法修正限定繼承可溯及既往的規定,對於法律不足所造成的悲劇進行彌補。
法務部宣導「拋棄繼承」不力
對於「限定繼承」改革又消極怠惰
徐中雄也批評法務部消極怠惰,民法繼承編從民國二十年訂定迄今,僅於七十四年時小幅修正了十三條,也就是說,台灣現行的繼承制度已經沿用七十多年,徐中雄指出,社會變遷快速,相較傳統社會,民眾所承擔的社會風險更加的複雜多元,貧窮與債務就是最好的例子。用了七十多年,卻還有六成五的民眾不瞭解繼承相關法令,法務部明顯失職。其次,「限定繼承」的改革迫在眉睫,法務部研究了兩年卻還要等明年三月才能提出對案。
法務部對於限定繼承的作為
94年:組成修法專案小組,研修民法繼承編
95年3月∼6月:召開8次會議針對民法繼承編修法進行討論
95年3月:委託中央警察大學進行民意調查。
96年6月:提出民法繼承編修法版本初稿,但未提出法律修正案
96年6月:另又委託其他學者進行研究,預計10月中旬完成研究報告。
97年3月:預計將修正草案送至立法院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