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郭委員林勇,鑑於中部地區發展工具機與機械零組件業者不斷增加,但是卻苦無合適的工業區容納中小型廠商,導致業者在農業區內設置違章工廠尋求棲身,結果使業者無法取得廠房融資貸款與機器設備投資扺減優惠,嚴重削弱台灣機械業者在產銷經營上的競爭力。
本席認為政府應該積極推動第二精密機械園區,以協助廠商合法化並且迎合其他業者的擴張需求,尤其國營企業台糖擁有中部的國有土地長期閒置,並未有效利用,建議台糖應釋出閒置土地,建立中部第二精密機械園區,以達到雙贏的結果。
政府一開始規劃第一園區時,就發現需要廠商用地達300公頃,而第一期園區只有60公頃,不足兩百多公頃,所以本席認為第二期園區計畫更應該擴大規劃,但是台中政府只規劃38公頃,此將無法滿足需求。政府本應全力輔導這些中小廠商合法化,擺脫違章工廠的不佳形象,應該做一個全面性的規劃,而非現在走一步算一步。而且本席發現第二期園區計畫與民間企業計畫在台中市開發「藍海工業區」,均在現精密機械科技園區之西南側,致部分範圍發生重疊。政府應該將民間企業提倡的藍海工業區與第二期園區計畫作一個全面性的整合與考量,將同質性的廠商集中,特殊性質的工廠分類管理,使各工業區可以互利互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