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病歷,給藥品,健保又當冤大頭」記者會 「要病歷,給藥品,健保又當冤大頭」記者會 淑英偕同陳情人召開「要病歷,給藥品,健保又當冤大頭」記者會,主要針對陳情民眾至醫院申請病歷,醫師卻開立藥品給該陳情人,當其向醫院及健保局申訴,兩單位卻皆判定醫師未違反相關法規。因此,淑英於記者會中要求: A.健保局應依法(健保法第62條)懲處醫院以及追回醫院不當申報之給付。 B.檢討未做好健保資源把關之責任歸屬。 C.衛生署對民眾向醫院申請病歷資料流程應規範清楚,以避免類似的爭議事情一再發生,而使民眾就醫權益遭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