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入出國及移民法三讀通過,淑英委員發表感言如下:
主席、各位同仁。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草案經過一波多折的審查,終於在今天順利地三讀通過,除了要感謝本院委員跨委員會的合作及努力之外,我們更要感謝婦女新知基金會等民間團體長期的努力與協助。此次修法係以人權為中心思想,其中包括對外籍配偶及台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的諸多保障,例如20歲以下無戶籍國民之台灣子女申請居留或定居不需要經過健康檢查的項目;政府如果要撤銷無戶籍國民或外國人之居留、停留、定居等許可時,應該先召開審查會議再作決定。另外,更進步的是禁止婚姻媒合的營利及制定人口販運專章。此次修法不但彰顯我國以人權立國之精神,相信對於我們的國際形象有更多正面的影響,像2006年美國國務院公布我們被列入第二級的觀察名單,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因為我們的仲介制度變相為販賣婦女從事色情或強制勞動的管道,所以此次修法其實對於我們的國際形象有正面的影響,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