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管碧玲針對內政部役政署徵兵規則於今(96)年修訂為役男不得以參加國家考試為由,申請緩徵,致使96年度畢業役男,必須馬上入營服役,無法繼續準備各項專業證照的考試,相較於其他不須入營的應屆畢業生,役男所受待遇顯然不公!管碧玲認為役男為了盡國民義務,入伍當兵,這種犠牲,國家原應給予更多照顧,她抨擊徵兵新制卻反其道而行,嚴重損害役男權益,她建議內政部應放寬規定,重修規定為「當年度應屆畢業生之役男可以參加國家考試為由延期緩徵」
管碧玲指出她最近接到許多應屆師資生的陳情,表示師資培育法原規定師資生在畢
業後實習一年,即可取得教師資格,但在國家推動專業人才證照及認證制度的大政方針下,師資培育法於92年修訂第8條、第10條,規定師資生實習半年後,應參加教師資格檢定考試,才能取得教師證。因此92年該屆進入各師資培育大學的學生,於今(96)年畢業後,經過半年實習後,必須參加考試來取得教師執照。
而此波依師資法新制的畢業生卻在今年7月畢業後遇到了內政部役政署於今(96)
年4月26日重修「徵兵規則」第二十八條規定,將原來役男可以參加考試為由申請緩徵刪除,導致今(96)年所有應屆畢業的師資生役男面臨今(96)年畢業,8月受訓,於97年1月受訓完成後,就須馬上入營服役,無法參加97年4月的教師資格考試。
管碧玲指出此次受到徵兵新制影響的役男除了本屆畢業的師資生外,尚有考選部辦
理之相關國家考試(如專技人員考試的會計師、律師、心理治療師、護理師…等等),這些考試亦於每年的1至5月舉行,雖然役政署表示役男仍可在入營後請公假參加考試,但是新兵入伍後面對操練,身心體力上的負荷已較一般人重,在準備考試上勢較為不利;如俟退役後再準備考試,重新準備又增添難度,又須花更多的時間重溫功課。此徵兵新制對役男在準備國家考試起跑點上,顯然不公。
管碧玲表示役男在個人學業告一段落後,原是為個人事業奮鬥、打基礎的黃金期,如今為了盡國民義務,入伍當兵,對這種犠牲,國家原給予更多的照顧,如今為了防杜部分國民一再以參加考試為由延期緩徵,更改徵兵規定,但卻導致更多的役男權益受損,她建議內政部應放寬規定,重修規定為「當年度應屆畢業生之役男可以參加國家考試為由延期緩徵」,既落實國家照顧役男之美意,又可收防杜逃避兵役弊端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