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太平洋禮券案,新聞媒體嚴重逾越界線,製造了新聞與社會案件。
「八位貴夫人共同購買總統夫人吳淑珍SOGO禮券」由資森新聞媒體人---李濤幕後操作,立法委員邱毅爆料,檢調單位隨即配合約談相關人士,將整起烏龍案件弄得沸沸揚揚,難道不是媒體指揮檢調辦案?
對於台灣媒體指揮檢調辦案之情形全國觀眾已怨聲沸騰,司法媒體一家造成的社會亂象,立法委員蔡啟芳表示,不能在容忍了∼∼。
李濤夫婦若是幕後藏鏡人,其濫用新聞自由、假公濟私,行鬥爭之實,應該嚴加懲罰,將這對「敗類」逐出新聞界。
二、 新聞媒體從台開案開始,到現在的太平洋禮券案,檢調單位大規模約談相關涉案人員,嚴重侵害人權!
媒體用未經證實的資料,咬出多位相關涉案夫人,檢調單位配合演出,約談多位人士到案,台灣民眾的人權何在?媒體爆料、司法調查,兩者相互利用,侵害台灣人民之人權,莫此為甚。
司法,講求證據,否則不能侵害人民的行動自由與隱私,媒體之分際以「報導新聞」為界線,但是,當前司法媒體以成為一家,被爆料證據提到的人,就得接受司法調查, 任意侵害台灣人民的人權,媒體治國造成的社會亂象,應被嚴正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