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總統府「國務機要費」意旨即為「國家元首行使機密重要政務之費用」,以發票掩飾機密政務之支出,符合該費用使用規定,絕無違法。
近日來,媒體及社會大眾因為陳水扁及吳淑珍使用發票核銷國務機要費,吵的沸沸揚揚,蔡啟芳嚴正呼籲社會大眾務必正確解讀「國務機要費」的意義,不要隨在野國民黨錯誤的論調起舞,否則只會使台灣社會更亂。
國務機要費之意義為:「國家元首行使機密重要政務時之支出費用」,國家元首為了推動國家政務,所使用的花費均可以動用該筆國務機要費;為了保持政務機密性,在會計制度下只能以發票核銷費用,陳水扁與吳淑珍用其他發票掩飾機密政務支出,完全符合該國務機要費使用意旨,何來違法之說?
立法委員蔡啟芳保證,阿扁與阿珍的行為絕對無罪,若被判有罪,蔡啟芳願意退出政壇。
二、 「國務機要費」之預算編列,在外交部、國安局、軍情局等單位均有機密預算在運作,若要調查核銷費用之發票來源,國家機密政務如何推動?
國務機要費的預算,不只在總統府,許多政府的重要機關均有編列,例如:外交部、國安局、軍情局等,均有機密預算的運作;從過去國民黨時代開始,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並且推動國務,機要費用在許多機密重要事件,也均有不實之發票或虛偽之領據核銷報帳,以保護機密政務的運作。國民黨為了攻擊陳水扁與吳淑珍,錯誤解讀國務機要費,是不是連帶要將所有政府單位的發票都拿出來查?依此邏輯,使用國務機要費的官員,也都符合偽造文書罪?國民黨完全錯誤的邏輯,無非只是想造成社會動盪以及對立情勢升高。
陳水扁與吳淑珍就國務機要費一事,符合費用使用規則與意旨,絕無違法情事,蔡啟芳在此提出說明。且讓司法持平的去審議這些疑雲,泛藍的打手們就此停住這些荒謬的行徑;使台灣就此回歸民主,法治的層面運轉,紛紛擾擾,就此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