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去哪吃飯?談身障者的公共空間使用
【2006-05-09 台灣立報 第05版╱新聞 ■立報編輯部策畫 ■特約記者王馨儀報導 】
商店林立、全年無休,便利已是對台北城不做二想的最佳形容詞。然而,隱身在這都市叢林中,有高達10萬人和你我生活在這個便利的城市,卻日復一日飽嘗不便的滋味。
沿著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走下去,坐著電動輪椅的朋友謝清桂持續了近一小時,找不到一家可以享用晚餐的餐廳。「面對這種情形,早就習慣了,這次還不算是找最久的呢!總之,一定會找到的。」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主任謝清桂爽朗地笑著說。從小感染小兒麻痺症而坐在輪椅上的謝清桂,因為基督教的信仰讓他一改怨天尤人的態度,面對生活上的種種不便,比與他並肩同行的朋友更有耐心和信心。
林立在台灣的大小商店,店面與騎樓之間多半有階梯。少則一階,多則到四五階,設置這些階梯,有的是因為設計上的美觀,有的是為了防塵。正是因為台灣在地的建築習慣所招來無心的惡果,使得身障朋友在繁榮的不夜台北城找不到用餐的落腳處。
一台電動輪椅重量約75公斤,只要店面和騎樓間的高度超過4公分,電動輪椅就進不去。根據記者實地走訪,以中山北路一到三段,價位從兩百到兩仟元的餐廳而言,入口處大多都有階梯,其中設有無障礙空間或沒有階梯的餐廳,卻是寥寥可數,僅個位數。
社福政策牛步化
內政部統計資料顯示,全國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達91萬1,640人,其中肢體障礙者更佔了41.9%,共約38萬2千人。近十多年來,只有內政部營建署「建築技術規則」第170條,保障這些民眾進出公共場所的權利。該法規中規定了醫院、車站、郵局、銀行、學校…等33處建築物應該設置無障礙空間,乍聽之下似乎不少。然而,法規中規定的地點,9成以上是國營單位,一般人日常生活最常進出的地點,像是餐廳、咖啡廳、便利商店,卻不在列管之中。
近年來,不但是業者,甚至是社福機構及政府單位,對於設置無障礙空間的議題都趨向噤聲。關心與此議題相關的立委薛凌,曾把焦點放在便利商店。薛凌說,目前設置「無障礙設施」的便利商店約佔總數的3成不到,這樣的便利性根本無法擴及至身障朋友。去年3月間,她曾與立委吳富貴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邀集相關業者和媒體一起來關心「便利商店不便利」的情況。
薛凌無奈地表示:「當天記者會只有統一集團派了代表出席,其他業者都沉默缺席了。這個敏感的話題,很多業者根本不願意碰觸。」謝清桂也表示,「十年前,伊甸基金會曾致力於推動無障礙空間的設置,不過這麼多年下來,社會的回應冷淡,社福單位也無力了。」
深入地了解發現,原來這些店家蓋起一層又一層的階梯,有更深層的都市計劃問題在其中。餐廳業者表示,台北市多數建築位於老舊社區,排水系統設計不佳,每逢梅雨、颱風季節或是一陣又急又狂的西北雨,就讓整個騎樓「淹大水」,一旦滲進店面,免不了又是一陣清掃,用餐的顧客被迫在濕滑的地板上行走,也是隱藏的危機。不得已店家只好採取自保行動,今年築了兩階階梯,若是照樣滲水,明後年重新裝潢時,就再多兩階的階梯,逐漸形成今日這番市容。
喜愛品嚐星巴克咖啡的謝清桂表示,他通常點咖啡的方式是將電動輪椅停在門口,朝裡面大喊自己所要的咖啡。「但是,有些分店的階梯實在多得離譜,大門又為了防止冷氣外漏而緊閉著,連厚著臉皮從門口大聲點餐的唯一辦法都斷絕了。」謝清桂無奈地兩手一攤。
同樣是坐輪椅,服務於某傳播協會的廖美玲(化名)說,她曾經在周胖子餃子館民生分店,輪椅停在店門口前,「就是為了等到櫃檯的人看我一眼,好揮手請服務員出來幫我點餐。」當店員遲遲沒發現她時,伸出援手的通常是過路的學生。「後來我發現,可以請店家附近走路速度較慢的路人,幫我進去點餐,大部分是學生比較願意幫忙。」廖美玲聊表欣慰地說著。
其實店家應該多多設想變通的方法,即便因為種種限制,不能設置室外引導通路、坡道或無阻礙性入口,如果能夠設置殘障服務鈴,讓身障朋友在需要的時候可以按鈴,告知服務員出來為他們服務,就可增加身障者許多便利。「能夠無阻礙地享用到心中想要的餐點,是多麼令人感到快樂的事!」說著說著,謝清桂臉上掛著滿足的微笑,他所期盼的,豈是一件困難的事?
雙重障礙行路難
「有時候運氣很背,等半天服務員都不看我,台北市行人走路又急,遇不上一個肯幫忙的路人,只好揮手請裡面用餐的客人出來,曾經有人竟然以為我是來要錢的!」廖美玲氣憤地說道,畢竟這個社會對於殘障人士仍舊貼著不可磨滅的標籤,這種污名化再加上外在環境的限制,等於是強加在他們身上的雙重桎梏,也就刻意減少出門的機會。
廖美玲表示,除了公司和教會兩個目的地之外,她一年出門的次數在十次以下,「當你知道整個大環境對你不友善,外出的念頭自然就減弱許多。」台北市基督教美門協會理事長劉宏彬也說:「假日和我太太出去逛街,想要在外面解決一餐,看中意的餐廳卻幾乎都沒辦法進去,最後往往是回家開伙,所以這些年也很少在外用餐了。」
根據經濟部商業司的資料顯示,每一店面增設或改善無障礙設施費用,將依木製或鋁製的材質不同而有所不同,估計需要新台幣約5千到5萬元不等,對一個餐廳業者而言,也許金額不是很高,但因為殘障人士佔消費人口的比例並不高,在商業利益掛帥、營利為主的企業體系下,願意為設置無障礙設施花額外經費的店家,可說少之又少。
全球不景氣,要求業者全權負起設置無障礙空間的社會責任,似乎又太沉重。如果政府能從政策入手,將設置無障礙空間設施的費用列入減稅的項目,確實可以解決費用分攤的問題。
即使這樣,但仍然有不可抗力的因素,像是騎樓寬度不足、面積不夠難以改善;或因租約上的限制、房東不准許增建等因素。立委薛凌則是反駁說道:「不要把責任推給房東。」她表示,應該研議修訂或增加解釋「建築技術規則」第170條,增設幾處一般人常出入的定點,讓房東在同意租屋給相關行業的同時,就要接受設置無障礙空間的條件。畢竟舊有的法條已經不足以保障身障朋友在現代化社會的生活所需,「他們的權益在不夠完善的法條中已經遭到損害了。」薛凌感嘆道。
突破關卡解決問題
店家門口設置了斜坡,並不能就算是無障礙空間餐廳。身障朋友的輪椅過了店門的那一關,還有下一關。服務於興安國小的蘇愛惠說:「有的餐廳廁所的門寬度不夠,輪椅進不去,或去進去了門也關不上。」廖美玲說:「進了餐廳後,憋尿用餐是家常便飯。」這是身障朋友共同的困境。劉宏彬也說,他曾有中途離開餐廳,到鄰近的捷運站借用廁所的經驗。
在台灣,對殘障朋友釋出善意,往往要政府獎勵與鼓吹,卻也沒有明顯的收益。劉宏彬表示:「台灣企業界大可不需如此現實。像是美國日前一家新開的購物中心,就標榜該中心全面設置無障礙空間,他們當然知道殘障朋友的顧客人數不多,但他們的作法卻建立了良好的企業形象。」
蘇愛惠說,她自己是拿拐杖,不像其他坐輪椅的朋友在外出上有那麼高的困難度。「如果我發現了設有無障礙空間的餐廳,我都會記下來趕快告訴我坐輪椅的朋友們!」她喜孜孜地說起她在喫茶趣復興北路分店的用餐經驗。「不但入口沒有階梯,內部空間也夠大,最重要的是,廁所的空間足以容納一輛輪椅,而且門關得起來!」不過,那家分店卻在去年間結束營業了。
劉宏彬也有類似的經驗。他說:「我太太總是笑我八字重,吃一家就倒一家。」他解釋,由於整個餐廳要設置無障礙空間,需要較大的空間,位於精華地段的餐廳由於店租的關係,通常不會將空間「浪費」在無障礙設施上,多半是人潮較少、地段較偏遠的餐廳才可能有完備的設置,而這些餐廳卻又因為地點不佳,招攬不到足夠的客源,便容易面臨營運不善的結局。
業者、政府和社福單位的沉默,並不代表身障朋友的空間問題消失在這個社會中。突破進入餐廳的第一重關卡─台階,面臨增設斜坡費用問題,儼然是一場商業利益和社會福利的拔河賽;修法限制階梯裝置,則衍生少了階梯,店家就淹水的窘境。關注身障者空間使用議題時,無意間卻掀開了台灣都市計劃不夠周延的一角。不論從修改法規切入,或從向業者宣導著手,通往無障礙的用餐之路,仍然是漫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