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上午三讀通過「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明訂政府介入管理「菜蟲」的法源基礎,避免壟斷情事。
提案人立委謝欣霓(台中縣)表示,農產品市場交易法未修正前,對於未辦理農產品運銷的地區並沒有主管單位,造成不肖中間商,即菜蟲可以介入運銷過程,剝削農民與消費者。過去蒜價大漲,產地價格卻維持原來的市場價格,菜蟲承銷後哄抬價格進入消費市場,卻無法可管。三讀後第七條條文規定,農民團體未辦理共同運銷的農產品或地區,得由農民或農業產銷班自行辦理,政府應積極輔導。
修正條文既然明訂「政府應積極輔導之」,並放寬「農業產銷班」也能辦理運銷,優點是保有產銷班合作方式使價格受到保障,及政府可積極介入杜絕菜蟲運作空間,給政府介入管理的法源基礎,也進一步保障基層農民權利,降低被中間商、菜蟲剝削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