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週立法院決算總質詢向審計部舉發連戰副總統任內支領兩份特支費,並且完全沒附憑證與發票,要求審計部馬上徹查,立委管碧玲、謝欣霓與李俊毅於10/11上午召開記者會,邀請審計部林慶隆副審計長、發言人王永興說明審計部調查進度。
管碧玲指出連戰任副總統兼行政院長時,每月已有從李前總統的國務機要費撥充的特別費120萬元(原為每月15萬元)【表一】,但在民國86年9月1日他內閣總辭前一個多月,連戰還特別發文(86/7/25台(86)忠授字第07060號公文)給總統府秘書長要求為副總統連戰每月再編列三十萬元的特別費【表二】,首開先例,公然為自己自肥,完全沒有迴避,如此貪腐,一個公職人員同時支領兩份特別費,有沒有違法?
對於連戰同時支領兩份特別費,林慶隆副審計長表示,是否違法目前尚在研究,但的確不符合社會期待。
謝欣霓質疑審計部口口聲聲表示要有發現偽詐的證據才可以啟動調查機制,但審計部在總統府國務機要計畫經費審核報告中自己卻寫道「..鑑於各媒體大幅報導上述情事(李慧芬指控假發票事件),….爰派員前往專案查核「國務機要」計畫經費支用情形」,她質疑如果審計部僅就媒體對李慧芬的報導就可以數度前往總統府調查,那她與管碧玲、李俊毅執行立委的職權,正式向審計部舉發,審計部為什麼不查?
李俊毅指出上週質詢蘇振平審計長,檢舉連戰任內的特支費完全沒有憑據與發票,要求審計部徹查連戰是否違法,但是當天下午蘇振平在回覆泛藍立委時即斬釘截鐵表示連戰一切合法,他質疑在陳水扁政府之前審計部從未進總統府查核過國務機要費,在完全沒有查證的情況下審計部怎麼知道連戰沒有違法?蘇振平憑什麼為連戰背書?審計部對於民眾檢舉馬英九將特別費納入私囊、郝柏村佔用官舍、連戰領兩份特別費、違法請領特支費完全不查,卻只對陳水扁開刀,審計部執法明顯雙重標準,行政不公立。
管碧玲指出,依據審計部86年3月28日給總統府的公文指出,所有國務機要費有關支用憑證,必需依會計法規定妥為保管,以備查核。所以連戰當時支領特別費的所有憑證、發票應該還在總統府,她要求審計部應依審計法第27條:「審計機關對於審查完竣案件,….;若發現詐偽之證據,十年內仍得為再審查。」馬上對進總統府對連戰特別費報支情形重新啟動調查,如果沒有發票就是詐領,如果連戰沒錯,就還他清白。
對於管碧玲、謝欣霓、李俊毅的檢舉,審計部發言人王永興表示蘇審計長己經交待要調查連戰有沒有詐偽的情形,目前在收集資料中。
管碧玲表示連戰任內自肥,明顯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迴避法,一個人違法領兩份特別費,明顯貪瀆,而根據檢舉連戰領國務機要費完全沒有單據,她強力要求審計部本於職責,比照調查陳水扁總統模式,馬上進總統府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