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18╱台灣時報╱第2版╱政治╱陳財官
中選會:不會扣經費箝制選務
︹記者陳財官台北報導︺泛藍縣市執意要在明年立委選舉要採取二階段投票,民進黨政府揚言可能無效;不過中選會秘書長鄧天祐昨天在立法院答詢時強調,二階段投票還是有效的,而且選舉經費都已經撥發下去,不會用扣補助經費的方式箝制地方選務機關。
泛藍執政的縣市決定不採取中選會公告的一階段投票,日前總統和行政院都要求地方選務機關聽中央的,否則選舉可能無效,不過鄧天祐週表示,地方選委會如果違反中選會的一階段決議,選舉結果也算是有效。
至於立委質詢二階段投票是否造成「無效票匭或開票所」,以及「無效縣市」,鄧天祐的回答都是「還不至於」。
立院司法委員會昨天邀請中選會就「選舉投票日前或投開票當日發生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處理辦法草案」提出報告。
立委潘維剛質詢指出,中選會研擬「選舉投票日前或投開票當日發生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處理辦法草案」是基於何考量?根據行政院發言人謝志偉說法,若「一國兩制」,是有縣市採用兩階段領、投票,就要停止選舉或延遲選舉,是否屬於不可抗力?
謝國樑則要求中選會應盡速擬出不可抗力情事的種類,送交立法院。
立委李復甸認為,選罷法第六十四條是針對區域投票所發生的事件可改變日期和場所,不是針對全國停選,不可能依此作全國停選。
鄧天祐表示,擬訂這項辦法是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六條第四項規定,由中選會五位委員組成的專案小組是決定辦法如何擬訂,而非討論狀況發生時如何處理;至於何時能擬訂不可抗力情事種類,送交立法院,須視專案小組的期程,將會在明年立委投票日之前會訂定完成。
他解釋說,「不可抗力」是一個法定名詞,應有一定的界定,不是中選會要怎麼訂就怎麼訂;發生不可抗力情事時,是從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發現有狀況時,由投、開票所發動來報上級選舉委員會,不是由上級選舉委員會來發動是要延選或停選。
法務部長施茂林則認為,當年在台美斷交時也沒有用到不可抗力,而是用緊急命令,要用不可抗力應該要非常謹慎。 施茂林指出,法律上的「不可抗力」指是天災的延伸,而當年台美斷交導致的「停選」,政府也僅發佈緊急命令,而不是不可抗力。
他強調,不可抗力應指人力所無法抗拒,能夠達到這種情形的機會不多,而政府要使用不可抗力作為延選或甚至停選條件應該要非常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