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15╱台灣時報╱第5版╱綜合╱孫麗菁
揹債兒解脫 藍綠欣慰修法過關
〔記者孫麗菁台北報導〕立法院昨天三讀修正通過「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與新增「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一條之一條文」,弱勢繼承人將採強制限定繼承。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說,修法雖不完美,但已邁了一大步;民進黨認為,揹債兒有解了。
根據修正內容,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等弱勢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的債務,將採強制「限定繼承」,全面溯及既往;保證債務部分,不限對象,改為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不溯及既往。
國民黨團書記長郭素春於條文三讀後表示,很多民眾經濟困窘,三餐無法溫飽,無法償債,在水深火熱中度日,應該會感受到立法院的溫暖。黨團未來會再接再厲,尤其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了解很多基層民眾的無奈,這是無政黨之分,嘉惠弱勢的修法。
親民黨立委李復甸表示,本案起源於台北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劉宏恩帶一些受害人向他陳情,從此展開一系列公聽、修法及協商過程,引起社會大眾關注,他對於修法結果十分欣慰。
民進黨立委楊芳婉召開記者會說,很多揹債兒面對「天上掉下來的債務」,引起很多社會問題,民進黨團非常關心,盡很大努力,至於繼承原則將來是否改採全面限定繼承,應再全盤考量。
民進黨立委黃淑英指出,很多成年人也有相同問題,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就繼承債務,她建議政府應視個案不同狀況,找尋最適當的解決方式。
民進黨立委黃偉哲認為限定繼承應全面適用,目前的修法成果只能打七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