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成年監護」制度,對於受宣告人的精神障礙和心智缺陷程度未達禁治產宣告等情況的規範與保護不夠周全,司法院因此提出修正草案,但因在野黨杯葛,導致草案在立法院本屆院會的最後一天,還是未能完成黨團簽字。
民法總則編、民法總則施行法修正案經朝野協商,原本可望順利三讀通過,將現行「禁治產宣告」一級制改為「監護宣告與輔助宣告」二級制,擴大保障心智缺陷未達禁治產宣告程度,但仍有需要協助者,如患有帕金森氏症、阿茲海默症或精神病等患者。
但到今日,院會的最後一天,親民黨團才簽署協商結論,而無黨團結聯盟在院會受理協商完成議案之時限前未完成簽署,導致這項關於弱勢族群的立法,等了七年,還是未能完成三讀。
楊芳婉立法委員對此表示非常遺憾,本會期是本屆最後一會期,除預(決)算案及人民請願案外,尚未議決之法案,屆期不延續,先前所有立委、各機關首長及人員、社福團體的努力將付諸東流,更嚴重的是,這些成年禁治產人的權益將無法受到更完善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