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讓法官法能趕在本會期最後一天三讀通過,民進黨總召柯建銘於本月20日邀司法院、法務部、孫大千委員、郭林勇委員與楊芳婉委員協調,就國民黨團欲保留之68條(檢察總長的懲戒)、86條(檢審會及檢察長的遷調)及95條(檢察官章落日條款)交換意見,並達成初步共識即檢察總長之懲戒回歸法院組織法(68條)、僅就檢察長之遷調略做修正(86條)、檢察官章落日條款(95條)不列入法官法。
然21日上午十時,由立法院王金平院長主持「法官法草案」最後協商時,國民黨潘維剛委員卻表示,法官法不必急於今日通過,應留待下屆委員產生後再行討論;曾永權委員也表示,留待下個會期再仔細審查。雖經楊芳婉委員、郭林勇委員努力與潘維剛委員不斷溝通,可惜耗時無功。截至晚間八時散會,國民黨團仍然未簽字,法官法錯失三讀通過的機會。
「法官法草案」除將法官的保障及待遇法制化外,更重要的是,法官來源多元之法官遴選及法官淘汰機制的設計,用以提升法官的裁判品質,保障人民的訴訟權利。這是司法改革的重要法案,在立法院第六屆會期司法委員會中,雖先前經尤清、高思博委員多次審查,也開過多次協調會,但法官法仍有許多未解的爭議。
楊芳婉委員自今年九月擔任司法委員會召集委員以來,在委員會積極排定審查法官法草案,除於審查會通過絕大多數條文外,就有爭議之保留條文前後召開四次朝野黨團協商,希望透過周密而嚴謹的討論,讓法官法能早日通過。
21日,法官法未能三讀,對於將法官法草案列為審查重點法案的司法委員會召集委員楊芳婉深感惋惜與遺憾。一路堅持下來,為建立司法的信任感,始終努力不懈,雖然百尺竿頭,仍需更進一步,然在這個會期休會後,因為任期關係,不得不遞出這個棒子,交給即將產生的第七屆立委,並期勉將來的委員應秉持百姓代言人的身份,為訂立法官法繼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