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17╱工商時報╱第A16版╱稅務法務╱王尹軒
立法院昨(16)日審查「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在減量目標、期程,及企業可無償核配二氧化碳排放量比例,還有爭議,多項條文保留。立委黃淑英及林淑芬等提出,二氧化碳是公共財,企業應有償配售,及無償核配多少排放量,相關配套機制未明訂之前,不應草率通過審查。
企業界關心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發展,昨日並未通過審查,母法中對明確減量目標及期程條文保留,企業排放量的核配制度及比例,也成了爭論焦點。
企業取得二氧化碳排放量,免費及付費的比例變化,牽動企業減量成本不同,未來草案通過後,既有企業的原來排放量,一部份採取不必付費可核配的排放量,另一部份是必須付費配售的量,由於爭議不小,條文保留到二讀。
多位立委為了核配比例爭論不休,出現好幾個版本。一個是立委黃淑英版本,既有企業可核配原排放量85%,其中70%免費核配,15%要付費取得,另外15%保留給新設企業,為政府裁量權。
立委黃義交的版本主張100%全給既有企業免費核配,新設企業再另外設法,由全民減量。衛環委員會召委鍾紹和則是採折衷方案,90%免費核配給企業,10%再看是要拍賣交易或保留給新設企業使用。
黃淑英表示,二氧化碳是公共財的概念,溫減法沒有減量目標,也缺乏核配機制的配套方案,架構未明,很難討論下去,建議再開公聽會,與新政府團隊、民間、企業取得共識後再審查。
在場的台灣光電與半導體設備產業協會理事長余宗澤表示,二氧化碳排放從免費到付費,既有企業營運勢必增加營運成本,政府應給企業較寬裕的核配量,未來再逐年按規定減量,或是訂出免費核配量不可以交易,只有企業付費取得,或投資減量成功,才可以到市場交易,比較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