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11╱中國時報╱第C2版╱北縣新聞╱張力可
國立三重高中發包體育館OT案,租賃已9年的蘆荻社區大學以100餘萬元標輸另一出資300萬元的業者。立委林淑芬認為社區大學具社會公益性,希望國立高中職校勿讓OT淪為公產商業化的幫凶。
蘆荻社大1999年開辦,前5年每年支付水電費35萬元給國立三重高中。4年前,校方以委外OT方式招標,引起社區人士和蘆荻大學的反彈,最後蘆荻社大以年租金100多萬元保住體育館經營權,豈料日前重新招標,蘆荻社大必須在七月搬出。
立委林淑芬認為如果校產都採OT方式招標,將使OT淪為公產商業化的幫凶。昨天她邀國立三重高中校長胡劍峰、交通大學土木工程系教授黃玉霖及蘆荻社大、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人員協商。
黃玉霖說,高中職學校建物委外政策,法源為「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宗旨並非讓公共財產租給民間賺錢,而是希望以民間力量增進公益。他認為近年國立高中職校OT案,幾乎淪為替學校賺錢。
校長胡劍峰無奈地說,水電費漲聲連連,另人事費占該校預算的9成,導致學校財源困窘,必須開源節流。
林淑芬說,不只蘆荻社區大學標輸給外面的業者,她聽說台北縣甚至中南部,還有不少學校的球場、游泳池甚至演藝廳,統統都標出去,導致原本可供社區使用的公共資源,最後淪為必須買票入場的商業場所。
據透露,以300萬元標下國立三重高中體育館經營權的業者,打算經營語文、舞蹈等文教事業。體育館附屬之游泳池,則將在夜間與假日經營水上健身俱樂部。
蘆荻社大被迫七月前搬遷,部分學員擔心無法繼續上課,希望教育當局正視他們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