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何哲欣、王家俊、蘇聖怡╱台北報導
台語天后江蕙「戲夢」演唱會9月底開唱,門票正熱賣。楊先生向《蘋果》投訴,想幫顏面傷殘、領有身障手冊的岳父買台中場身障票,卻遭售票的寬宏公司刁難,原同意身障者與陪伴者都半價,後來只肯身障票半價且只能選舞台右前方角落身障區位置,「很沒誠意!」
楊先生質疑,照寬宏的規劃,身心障礙席票價1900元,若要陪伴,須另買一張身障席隔壁的特三區前排門票,票價3800元,兩張合計5700元,「我買兩張特三區後排的票才4800元,身心障礙席位置差又較貴!」
寬宏客服解釋,原就規定身障者坐輪椅,陪伴者才可半價,楊沒說清楚岳父有無坐輪椅,雙方有誤會,又因台中台灣體院體育場場地限制,須劃設輪椅區與身心障礙區,且購票民眾太多,才無法讓身障者指定區域。
限區限額不合理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身障者進入收費之公營風景區、康樂場所或文教設施,憑證明應予免費;其為民營者應予半價優待。若需人陪伴,以一人為限,得享有前項優待。」
藍委徐中雄說,顏面傷殘民眾是否認定為需要陪伴可能有爭議,須內政部解釋,但主辦單位不應限定身障者只能買哪幾區的票,「鑽法律漏洞,唯利是圖,太惡劣!」
北市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總幹事許朝富也說,只要身心障礙者拿得出手冊,主辦單位就應優待,不能自行區分有無坐輪椅,限區域、限名額都不合理。
內政部社會司長黃碧霞說,目前《身權法》規定較寬鬆,理論上顏面傷殘者與陪伴者也享優惠,有疑慮可向地方政府社會局處投訴。
票價北高竟不同
黃碧霞也坦承,因陪伴者定義爭議頻傳,《身權法》已修正通過在101年起實施,將嚴格定義「必要陪伴者」,須確實要人陪伴,可行動自如的身障者不在優惠範圍內。
無獨有偶,歌壇「東方不敗」張清芳12月舉辦演唱會,年代售票系統開賣門票,也遭身障民眾批評。年代網站上原註明「身心障礙者及其監護人或必要陪同者限一名購買……票價400元,紅2B、2D區與紫2B、2D區各10位,售完為止。」一名身障的蔡小姐想訂高雄場次的票,卻被告知只有台北小巨蛋場次身障者與陪伴者都是400元,高雄場陪同者票價是1700元。蔡不滿說:「太不公平!」
年代客服解釋,台北場票價是台北小巨蛋內部規定,網頁上確實沒講清楚,會再將規定寫明。張清芳演唱會主辦單位大大娛樂昨表示,身障者和陪同者票價是依北高兩市規定執行。
身心障礙者福利措施
◎車票半價:搭乘國內大眾運輸工具享半價優待,若須人陪伴,陪伴者同樣享優待。
◎娛樂場所票價優待:可免費進入公營風景區、康樂場所或文教設施,若是民營機構則享半價優待;若須人陪伴,陪伴者同樣享優待。
◎專用停車位:公共停車場應保留2%設身障者專用停車位,身障者或家屬可申請專用停車位識別證。
◎就學費用減免:身障學生或身障人士子女,家庭總所得未超過220萬元,依身障程度可享有學費減免,最高可免除全部就學費用。
◎就業保障:總人數34人以上的公家機關,進用具就業能力的身障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3%;總人數67人以上者的私校、民營企業員工,身障員工則不得低於總人數1%,且不得少於1人。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