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本院翁委員金珠,針對農委會水保局主要工作本應為整體性治山防災,加強土石流防災監測管理,增進水源涵養,提升水患防治成效,但在水保局「水土保持發展」預算項下,推動農村再生預算卻高達水保局總預算的65%,顯然是本末倒置,且水保局推動農村再生計畫,屢屢引發外界灑錢綁樁、圖利特定對象的爭議。因此要求水保局徹底執行水土保持業務。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國內每逢大雨必遭受許多土石流與走山等災情,負責綜理全國水土保育的水保局,其主要工作應在於推動整體性治山防災,加強土石流防災監測管理,並促進山坡地合理利用,強化水庫集水區保育,增進水源涵養,以提升水患防治成效。
二、從九十九年度中央政府預算中,在水保局「水土保持發展」項下總計48億餘元,其中推動農村再生計畫就高達30億9千萬,佔水保局總預算的65%,農村再生似乎成為水保局的主要工作,顯然是本末倒置無以復加,水保局不執行水土保持工作卻以推動農村再生為主,簡直是不務正業,台灣災難如此頻繁可謂其來有自。
三、在水保局所編列推動農村再生計畫的預算書中,並無任何經費支用之計畫或金額資料,顯見用心可議,且勢必成為一個政府預算便宜使用的「大金庫」,造成預算編列虛浮、支出浪費,屢屢引發外界灑錢綁樁、圖利特定對象的爭議。
四、台灣面對天災豪雨總受創甚深,政府應做好整體性治山防災規劃,並徹底執行水土保持業務,讓台灣的國土能休養生息得以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