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張花冠,昨(十四)日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國民黨立委張嘉郡所提之「水患治理特別條例修正案」,抨擊這是國民黨為了選舉綁樁,嚴重破壞行政制度的惡行。張花冠表示,治水工程攸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具專業性,也需要整體性的規劃,絕對不是人力不足、專業不足的鄉鎮市公所有能力承擔的,國民黨為了選舉,若是增加社會福利支出,讓民眾拿錢開心那就算了,但讓鄉鎮市公所承包原本應由中央政府與縣市政府負責的治水工程,置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於不顧,張花冠絕對反對到底。
張花冠反對理由五點如下:
一、鄉鎮市公所無執行能力
鄉鎮市公所建設課業務範圍包括路燈、道路工程、水權登記……等等,業務繁雜,人力編製僅4至7位,較大者最多也僅一人具備水利專業,較小者則無,根本沒有水利治理工程的執行能力。
二、工程品質堪慮
通常越到基層,工程回扣就拿得越多,水利治理工程攸關人民生命財產,若工程款七折八扣,工程品質堪慮。
三、破壞行政體制
鄉鎮市公所非地方自治單位,且依據「地方制度法」,水利自治事項屬縣市政府層級,不能用「水患治理特別條例」偷渡,讓地方樁腳雨露均霑水利工程款。
四、治水工程需有整體規劃
依據目前河川管理與治理規定,跨縣市河川歸屬中央政府,跨鄉鎮市區域排水歸屬縣市政府,農田水利歸屬農田水利處,分工明確、權責清楚,且水利治理若變成局部分段,極可能會破壞河川坡度、型態,反造成新的問題。
五、治水工程應集權管理
無論天然災害防治、農業蟲害防治、新流感防治等業務,都必須集權管理,全世界各國都是如此,治水工程也不應例外,事權無法統一,治水成效也必然會打折扣。
張花冠要求水利署長陳伸賢,不要向國民黨的國會多數來屈服,最後治理成敗仍然是水利署在負責,不是鄉鎮市公所,也不是提案的國民黨立委,張花冠也要求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紀錄所有國民黨立委的發言,讓人民知道國民黨可以為了選舉綁樁,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當作兒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