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31 中國時報 塑化劑毒飲風暴 全面出擊 邱俐穎、李宗祐 】
面對各界強烈要求把塑化劑DEHP提升改列「第二類毒化物」管制,環保署長沈世宏昨日表示,將蒐集美國與歐盟有關DEHP致癌性和生殖毒性研究報告及流行病學調查,邀請學者專家研議評估「升級」管制的可能性。
行政院消保會、衛生署、法務部昨赴立法院針對市售食品含塑化劑汙染事件進行專案報告,環保署副署長張子敬列席報告。立委便炮火隆隆,猛批環保署沒作好毒物源頭管理。
民進黨立委黃淑英批評,依《毒性物質管理法》第四類毒物使用廠商應申報,但DEHP從八十八年公告為第四類毒物,廠商迄今皆未申報,環保署未能查出,卻推說是黑心商人違法添加,和環保署無關,難道這是政府應有的態度?
立委田秋堇、陳瑩、陳節如、劉建國、涂醒哲及許舒博等口徑一致,要求環保署將塑化劑從目前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提升到第二類毒性化學物質。
行政院副院長陳沖表示,聯合國國際癌症研究署今年四月已重新評估將DEHP提升為第二B類「可能的人類致癌物」;環保署副署長張子敬表示,環保署目前已研議將提升層級到第二類管理。
針對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楊姓檢驗員盡責檢驗揪出食品違法塑化劑,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長康照洲說,擬頒布衛生獎章。
國民黨立委鄭汝芬建議,應頒發獎金獎勵認真公務員。
國內毒性化學物質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以分類、分級規範,第一到第三類採禁用、限用,須經主管機關同意才得使用;第四類毒物則無此限制,但需每年申報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