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生報╱交通談》
交通部路政司長祁文中表示,(行政院)院裡面是希望要主推自行車道;(交通部)部裡面目前已請運研所研擬自行車道推動策略,而且也成立了自行車道專案工作小組;運研所若在標誌、標線、號誌、導航,以及資訊系統有研究出結果,應該就會在下一次的工作會議中提出討論。並且,交通部也會找時間把這些研究成果與體委會開會討論。
早在第一次訪談時,祁文中就表示賴清德的構想是將來可以思考的方向,也是需要去重視的議題。在第二次談及自行車道規劃時,祁文中進一步表示,推廣自行車道比較好的作法是地方政府要有屬於自己的整體規劃,比如說設置自行車道若是要做通勤用,就要串聯工作與生活圈;要做觀光遊憩用,就要串聯觀光景點;要做運動休閒用,一樣也要有一些不同思考規劃,也就是要思考優先推動順序。
祁文中認為,對於自行車道的劃設,交通部是應該要協助體委會來訂出一些標準與規範,而且這些標準最後或許要交由地方政府來決定,畢竟每個地方有不同的特性。他說,通勤部份要因地制宜,因為每個地區可能有不同運輸工具的依賴,可能會有機車、汽車、公車,在有限的都市地區道路資源內,如果一定要推自行車道,那可能每一縣市所遭到的問題都不一樣。所以他指出,很多先進國家是透過法規來處理類似問題,若是政府願意在某些地區透過自治條例的規定,給予自行車道專有路權、優先路權,這可能是可以思考的方向。
而就交通部立場,他強調,沒有辦法替地方來決定是否犧牲機車專用道,或者犧牲其他車道的專用道,以便可以優先作為自行車專用道,「要看地方對於道路資源的使用與分配」,因此要有優先順序,也要因地制宜,「若要成功,應該把能做的先做」。他強調,過去都市計劃大多透過營建署推動,未來應該也是由營建署在負責,但由於這次體委會在特別預算當中,四年編列了四十億元的預算,所以未來自行車道的推動可能還是以體委會為主。
不過,祈文中也特別說明,雖然目前交通部所推動的自行車示範計畫是在東部,但交通部所要推的不只是東部,因為包括他前面所提標準規範、設置規則所涉及的公共設施,其實是適合於全島的,將來除了推動示範計畫以外,在全島的公路系統修繕整建過程中,交通部也會從段面重新解構、分配道路路權,有條件的地方就會去做,並且針對公路系統部份,交通部會把想法與體委會來洽商,而他相信,體委會也一定會把與交通部所建立的共識交予地方政府去研議,然後逐步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