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1╱中國時報╱第A10版╱社會綜合╱呂昭隆
滿65歲、婚姻存續滿15年 陸配嫁老榮民領半俸 將修法
部分老榮民娶大陸嫩妻後沒多久過世,卻讓嫩妻一輩子領半俸,引起非議;行政院退輔會主委董翔龍昨天在立法院表示,退輔會已與國防部協商修改《陸海空軍軍士官服役條例》,退伍軍士官再娶,將比照公務人員,遺眷須滿65歲,且婚姻存續15年以上才能領半俸。
立法委員邱志偉質詢指出,榮民遺眷依法可領半俸,但不少榮民與大陸年輕女子結婚不久即亡故,國家就要撫養陸配一輩子。
退輔會就養養護處長張怒潮表示,已提《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比照公務人員,遺眷須滿65歲,且婚姻存續15年以上才能領半俸。目前已送立院審議,只要修法通過即可辦理。
此外,長住大陸的1400名多就養榮民,90歲以上有500多人,滿100歲也有37人,太不尋常,立委蕭美琴與江啟臣擔心有造假冒領問題。
退輔會表示,目前沒發現類似情況。榮民會先留下指紋,退輔會每年會寄兩次「手指紋驗證紙」,當事人須按壓10根手指指紋後回寄;驗證紙張顏色也都不同,且每年更換,連墨水都是退輔會寄去的,很難造假;指紋比對如果不清楚,會派人實地訪查。
董翔龍表示,退輔會上、下半年都會指紋驗證,如果模糊或懷疑就停發,也會派人訪視,確定當事人仍健在,如過世就停發。
至於軍公教年終慰問金發放對象放寬,董翔龍說,考量退役前輩生活困苦,不是選舉考量。行政院先前公告103年軍公教年終慰問金發放對象標準,從月退休金2萬元提到至2萬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