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中,排除「已領取公
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軍人保險退伍給付、勞工保險老年
給付之總額,自年滿六十五歲當月起按月折抵新臺幣三千
元,尚未折抵完竣者。」實模糊保險給付與福利津貼之精
神,也是對自費參加保險以取得老年給付者的懲罰,有失
社會正義與公平原則。
爰提案修正部分條文,將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排
除在資格限制之外,並降低領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
軍人保險退伍給付者之申領限制,改規定為「其應繳保險
費係由國庫補助百分之五十以上者,自年滿六十五歲當月
起按月折抵新臺幣三千元,方得請領敬老福利生活津
貼」。
阿亮觀點:
在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中,不能排除所謂已有
勞保老年給付之國民申請敬老福利生活津貼。
民進黨一直以來都是站在保護勞工的立場,阿亮認為
阿扁總統對全國人民的承諾不能被縮水!正要對此承諾實
現的同時,內政部卻利用經費不足為藉口,排除長年為台
灣打拚的勞工朋友們適用。
由於我國勞工保險制度的不健全,而使得許多勞工朋
友權益受損,另一方面又被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排除在外,
這些奮鬥一生的勞工朋友們情何以堪!
反觀領有榮民證的榮民們按月領有一萬三千元的榮民
就養給與,軍公教人員則享有高達18% 的存款優惠利率,
老年勞工朋友們僅只要求每月三千元的生活津貼實不足為
過。
阿亮期待行政院能以更務實的態度面對勞工朋友們的
需求,使此美意能圓滿達成照顧國民基礎生活之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