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秀惠誹謗案判賠陳健治一百萬 陳秀惠誹謗案判賠陳健治一百萬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秀惠於民國八十七年競選市議員時, 散播前議長陳健治利用民代身分,為圖利財團對選區重大 公共工程不當關說的文宣。陳健治控告對方誹謗並附帶民 事賠償二千萬元,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昨天判決,陳秀惠 應賠償陳健治一百萬元。 至於刑事部分,士林地院刑事庭已先行審結,判決陳秀惠 拘役五十天,得易科罰金,但陳秀惠上訴仍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