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本院魏委員明谷等二十一人為台灣南北高速鐵路土建工程
已近尾聲,而桃園、新竹、台中、台南、嘉義等五大車站
站區及聯外道路興建方案都已審核通過,即將發包,後來
增加的苗栗、彰化、雲林三站,除彰化站外,苗栗、雲林
車站也已完成規劃經內政部通過,刻正進行徵收作業中,
唯獨彰化車站迄今未有任何進展,一再延宕的結果,造成
九十四年十月高鐵通車時,彰化站無法隨同營運,地方民
眾十分心急,唯恐喪失振興地方產業之先機,是以建請行
政院儘速通過彰化縣政府建議之高鐵車站一般徵收案,並
由中央全額補助徵收站區土地所需之四億元經費,以儘速
辦理高鐵彰化車站興建工程,促進地方發展,帶動中部地
區繁榮。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台灣高速鐵路為國內近年來最重大建設,關係全國交
通運輸、產業發展及地方繁榮,從中央到地方無不期待能
藉高速鐵路的興建振興經濟,發展地方特色,讓台灣更具
競爭力,一掃近幾年經濟不景氣的陰霾。在陳總統的指示
下行政院採取「一車站、一特色」方案,將各高鐵車站站
區附近土地依各地之文化、專業背景規劃其專屬之特色產
業,例如,桃園車站因鄰近中正國際機場即規劃為「機場
經貿特區」,彰化車站因彰化縣積極發展花卉產業則擬規
劃為「國家花卉園區」,期使由高鐵快捷的運輸,發展各
地方特色產業,進而帶動地方發展,提供就業機會。
二、高鐵原本僅於桃園、新竹、台中、嘉義、台南、左營
等設有車站,後因民意要求增設苗栗、彰化及雲林三高架
車站,含四股道及二邊式月台。其中彰化車站係位於田
中、社頭之間,緊鄰田中花卉園區,不僅可規劃為「國家
花卉園區」,因台鐵集集線將延伸至田中站,因此高鐵彰
化車站將兼具轉運功能,為進入南投地區的觀光入口,是
中部地區發展的樞紐,是以彰化車站之重要性可見一斑。
且彰化縣擁有一百三十一萬人口,為全國第四大縣,縣內
農業及工業皆於國內佔有重要地位,高鐵為國家最重要之
建設,全縣縣民引頸期盼,然相較於同時增列的雲林、苗
栗車站都已完成規劃作業,經內政部通過,雲林車站於今
年七月決標,雲林縣政府更宣布最遲將於九十五年營運,
彰化車站站區及聯外道路的規劃及徵收進度遠遠落後,站
區土地之徵收經費甚至都還沒有財源,形同二等國民,而
高鐵彰化路段已於八月二十二日完成最後一根箱型樑吊裝
作業,象徵主體工程已大致完成,眼見彰化車站站區毫無
進展,地方人士十分焦急,紛紛將矛頭指向彰化縣政府,
指責縣政府延宕設站,恐將喪失振興地方產業之先機。事
實上,雲林、苗栗站是以區段徵收方式開發,需有一定時
程,而彰化縣政府擬將站區土地以一般徵收方式來進行開
發,只需徵收站體土地,僅有八公頃,徵收經費四億元,
只待交通部通過其申請案,經費有著落即可開始徵收作
業,亦不需很多時間即可完成全部徵收工作,土地馬上可
以交給高鐵公司,進行站體興建工程,其進度應不致落後
其他兩車站。
三、彰化縣政府係將高鐵彰化車站納入「國家花卉園區特
定區計畫」,且列為優先發展區,係採都市計畫方式,規
劃高鐵車站週邊土地之使用及管制,經估計高鐵彰化車站
用地面積約需七.八三公頃,因用地非屬都市土地,按
「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應
變更為特定專用區,需經縣政府區委會審議通過。是以倘
於縣政府新訂都市計畫作業未完成前,同時先以一般徵收
方式取得車站用地,確可縮短徵收時程。有鑑於高鐵新增
三站之辦理進度,彰化車站目前已落後苗栗、雲林二站,
倘採彰化縣政府建議於花卉園區特定區計畫未完成前先以
一般徵收取得車站用地,於節省時程方面較為可行,且可
舒緩地方民眾及民代要求儘速設站營運之陳情壓力。是以
彰化車站開發之關鍵仍在交通部,地方政府及民眾一致希
望交通部能儘速通過彰化縣政府一般徵收申請案,並補助
四億元站區土地徵收費,彰化車站即可進行施工。
提案人:魏明谷
連署人:段宜康、洪奇昌、鄭國忠、簡肇棟、陳金德、郭
俊銘、李文忠、蕭美琴、邱太三、林岱樺、黃政哲、林濁
水、賴勁麟、周慧瑛、周雅淑、李鎮楠、李明憲、邱永
仁、蔡啟芳、鄭余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