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年預算主決議-衛生署 95年預算主決議-衛生署 一、提案主旨: 為有效抑制藥價差達到合理分配醫療資源,長期目標中央主管機關應仿照中央信託局訂定各藥品藥價,並統一向藥商採購,再分配至各醫療院所。短期目標應由中央主管機關針對現有藥品進行評估,提出可納入統一採購之部分藥品品項做為試辦,於明(95)年度中旬,至本聯席會報告規畫部分藥品統一採購之試辦計畫。 二、審議結果:照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