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本院委員黃淑英、邱鏡淳等五十一人,鑒於社會多元化後,犯罪型態日趨複雜化,故擔負維持社會治安的警察其核心工作知能、角色扮演也應隨之調整,除了查緝追兇、偵辦刑案外,預防犯罪工作更是維護良好治安的治本之道,故現今警察勤務應朝向社區化的方向調整,具體落實「人民保母」的概念。但遍查國內警察人力招考方式仍以學科筆試測驗及體格方面的限制來選才,招考方式及內容已無法有效招收符合現今警務所需之人才,故建請行政院協調相關部會成立專案小組,負責研審推動國內警察人力招考、訓練之方式與相關法規的改革。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跟隨社會開放多元化後,犯罪型態日趨複雜,警察執勤所需的核心知識技能以及角色扮演,也應與時俱進作調整,除查緝追兇、偵辦刑案外,預防犯罪工作更是維護良好治安的治本之道,故現今警察勤務應朝向社區化的方向調整,具體落實「人民保母」的概念,並應破除以往從事警務之人員需要身強體壯的傳統體格迷思,以符合當今社會所需。
二、然而遍查國內警力招募的主要管道,中央警察大學、警察專科學校、基層行政警察人員考試中,主要均以學科筆試測驗及體格上的限制作為招考標準,而筆試測驗內容多著重短期記憶能力為主,無法有效招收符合現今社會型態所需之警力,且體格上的限制也易排除有心從事警務但不合標準之優秀人才,剝奪民眾的受教權及工作權。
三、在民國94年10月13日的考選部周刊之專題中亦指出,我國警察考試制度對篩選人員適任警察工作內容與否的有效度上,存有檢討空間。文中並舉紐約市警察招募考試為例,該市警察招考、訓練的制度設計相當細密,例如筆試的內容分為「記憶力」、「空間定向能力」、「演繹推理能力」、「書面文字理解能力」等幾大向度的測驗,同時還要施作心理測驗、性格調查、口試、背景審查,另外體適能的測驗也細分為六大面向。綜歸來說,該市著重於個人的品德操守、性格志趣是否適合擔任警務,以及溝通協調等基本能力是否足以擔綱社區警察、人民保母的角色。反觀國內仍停留在以身高等體格限制,及著重記憶背誦的筆試測驗來招考警察,已不符合當今社會型態與人民所需。
四、故建請行政院協調相關部會組成專案小組,專責推動國內警察人力招募、教育訓練等相關制度、法規的研議改革,並規劃出有效、可行,且符合國內社會需求的警察招考、培訓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