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委員 黃淑英 等51人,鑑於衛生署自2005年7月1日公布調漲部分負擔以落實雙向轉診制度迄今,仍未見調漲部分負擔政策與落實轉診制度之成效評估,建請衛生署儘速提供政策具體評估指標與說明指標之可評估性,同時對於政策執行成果加以評估與提出後續改進方向,請公決案。
說明:
1.2005年7月1日衛生署公布該項政策時,本席與其他兩位委員王榮璋、盧天麟以及民間監督健保聯盟均強烈質疑,故曾於2005年7月15日召開公聽會,表達不應以落實轉診制度作為調漲部分負擔以補足健保財務問題之藉口欺騙民眾,並希望能找出確實的解決方法,以落實轉診制度。
2.2005年9月1日三位委員再度聯名邀請衛生署針對公聽會決議進行業務報告及討論,並形成多項共識,包括針對雙向轉診制度執行情形,必須定期每3個月檢討一次,並由衛生署、醫界及民間團體於10月底前共同成立工作小組,然自11月23日召開會議後即無下聞,爾後本席也曾多此於相關質詢、會議等方式,請業務單位提供相關評估報告,但均未得到善意的回應。
3.故在此要求貴署儘速提供調漲部分負擔政策與落實轉診制度政策之具體評估指標與說明該指標之可評估性,同時對於政策執行成果加以評估與提出後續改進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