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別:院會
會期:07屆08期
日期:1001108
主席:王金平; 曾永權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8會期第8次會議
會議及提案內容:本院委員李明星、林明溱、盧秀燕、羅淑蕾、江玲君等26人,有鑑於眾多企業不當的利用「責任制」的名義,違反勞動基準法所規定的最高工時規定,建請主管機關應建立對不法企業所屬員工的懲罰性賠償機制,以利違法企業被查處後,能使受害勞工及時並實質的受到補償,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李明星(1次) P.219
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P.219-220 [PDF])
主提案委員:李明星 ; 林明溱 ; 盧秀燕 ; 羅淑蕾; 江玲君
連署提案委員:紀國棟; 吳清池; 蔣孝嚴 ; 黃義交; 陳根德 ; 蔡正元; 林建榮 ; 孔文吉 ; 帥化民; 郭素春 ; 簡東明; 侯彩鳳; 朱鳳芝; 趙麗雲; 蔡錦隆; 楊仁福; 劉盛良 ; 潘維剛; 林德福; 廖國棟; 徐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