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鎮所要求攤商12.28前遷至臨時市場
【2009-11-03 民眾日報 中縣新聞 】
【記者陳明大甲報導】經濟部商業司補助大甲第二公有市場改建工程一億餘萬元,訂民國九十九年底竣工,如逾期將收回補助款。由於限期祗剩一年餘,致鎮公所二日舉辦說明會中,要求攤商於十二月二十八日前全部遷移至臨時市場,以便動工。會中攤商要求延到農曆年後再遷移,還有攤商保留攤位或擁有較大攤位、臨時攤販周圍不應再有流動攤販等,公所則表示,相關規定會與自治會協調,至於為達到施工期內完成,不可能延後遷移。
大甲鎮公所在立委劉銓忠協助爭取下,獲經濟部商業司補助一億二千萬元改建第二公有市場,由於限定在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工程必須竣工,致幾個月來公所商租臨時市場用地、簽同意書等,動作緊迫的相繼完成。
昨日邀集二百多位攤商,在中正紀念館舉辦說明會。建築師黃宗喜表示,第二公有市場將改建為地下一樓、地上兩樓建築,其中地下一樓主要做為冷凍庫使用、一樓為主要營業空間,二樓則為辦公室、攤商聯誼室及停車場。
根據建築法規定,現有市場騎樓部分必需退縮,無法營業,使得攤位縮小更形擁擠;公所配合市場改建,在原市場東側、中山路西側設置臨時市場,要求攤商需於12月28日前完成遷移,以便市場改建工程得以在明年底完工。
攤商反映,每月要賺2、3萬很不容易,市場外佔地流動攤販反而賺錢容易又不必繳租金,形成不公平待遇,公所及警方應加強取締流動攤販才符合公平原則。
鎮代易錦隆、劉聰賢及紀志達則擔心第二場改建,因攤位縮小,將喪失原有批發的功能,公所應輔導攤商轉型。
部分攤商為了搶生意,將攤位挪到市場外,攤位則用來堆放冷棟櫃,擔心日後市場改建將分配不到攤位。
大甲第二菜市場改建,昨日舉辦說明會,攤販要求攤位要大、週圍不得有流動攤販爭利。公所表示與自治會協商,但遷攤決不能延期。(記者陳明攝)
2、 大甲第二市場要求攤商年底全部遷出
【2009-11-03 中華日報 大台中 陳榮昌 】
記者陳榮昌╱大甲報導
經濟部商業司補助大甲第二公有市場改建工程一億餘萬元,訂民國九十九年底竣工,如逾期將收回補助款。由於限期祗剩一年餘,致鎮公所二日舉辦說明會中,要求攤商於十二月二十八日前全部遷移至臨時市場,以便動工。會中攤商要求延到農曆年後再遷移,還有攤商要求保留攤位或擁有較大攤位、臨時攤販周圍不應再有流動攤販等,公所則表示,相關規定會與自治會協調,至於為達到施工期內完成,不可能延後遷移。
大甲鎮公所在立委劉銓忠協助爭取下,獲經濟部商業司補助一億二千萬元改建第二公有市場,由於限定在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工程必須竣工,致幾個月來公所商租臨時市場用地、簽同意書等,動作緊迫的相繼完成。
二日邀集二百多位攤商,在中正紀念館舉辦說明會。建築師黃宗喜表示,第二公有市場將改建為地下一樓、地上兩樓建築,其中地下一樓主要做為冷凍庫使用、一樓為主要營業空間,二樓則為辦公室、攤商聯誼室及停車場。
根據建築法規定,現有市場騎樓部分必需退縮,無法營業,使得攤位縮小更形擁擠;公所配合市場改建,在原市場東側、中山路西側設置臨時市場,要求攤商需於12月28日前完成遷移,以便市場改建工程得以在明年底完工。
攤商反映,每月要賺2、3萬很不容易,市場外佔地流動攤販反而賺錢容易又不必繳租金,形成不公平待遇,公所及警方應加強取締流動攤販才符合公平原則。
鎮代易錦隆、劉聰賢及紀志達則擔心第二場改建,因攤位縮小,將喪失原有批發的功能,公所應輔導攤商轉型。
部分攤商為了搶生意,將攤位挪到市場外,攤位則用來堆放冷棟櫃,擔心日後市場改建將分配不到攤位;還有業者表示,第二市場從最早八十幾個攤位擴增到二百多個攤位,造成原攤商損失,公所應提供這些攤商較多優惠。
公所表示,針對攤商反映,將與第二市場攤商自治會進一步協調,遷移日期則無法延後,以免無法如期在明年底完工,補助款將遭中央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