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提案
案由:本院蔣乃辛、潘維剛委員等19人,有鑑於校園「強凌弱,眾暴寡」事件頻傳,許多的學生視上學為畏途,家長更擔心子女的校園安危。根據兒童福利聯盟調查,約一成的中小學生在被霸凌中;而教育部五月份調查顯示,有三萬國中生曾遭校園霸凌;教育部亦承認,目前霸凌通報數與實際發生數有非常大的出入,應超過十倍以上。為有效保護學生的校園安全及徹底防杜校園霸凌事件,本席要求行政院應儘速召開全國防霸凌教育會議,彙整專家學者意見,提出防止霸凌之計畫,有效規範與遏止校園霸凌;針對霸凌者與被霸凌者與其家長,應結合教育與衛生單位給予專業的個別或集體的輔導;預防校園霸凌,應從小學開始教育與宣導做起。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霸凌」(bully)指的是孩子們之間,權力不平等的欺凌與壓迫,霸凌是一個長期存於學生校園的現象,專指孩子之間進行惡意欺負的攻擊傷害行為。隨著社會的進步,校園霸凌衍生出各種型態,本席將其歸類成八種樣態:1.勒索;2.威脅語言霸凌;3.肢體霸凌;4.散播惡意的謠言;5.故意忽視與排擠某人;6.故意讓別人不喜歡某個人;7.姿勢霸凌(gesture bullying);8.E霸凌(e-bullying)(透過電子郵件或網路威脅他人或散播謠言)。
二、根據兒童福利聯盟調查,約一成的中小學生在被霸凌中。兒盟從二○○四年開始對校園霸凌現況做調查,一直到二○○九年,連續五年調查的數據顯示,約有一成的中小學學生在被霸凌中;而教育部五月調查顯示,有三萬國中生曾遭校園霸凌。
三、「霸凌」是音譯名詞,又稱校園欺凌或校園暴力。根據密西根大學心理學家E. Eron進行35年縱貫性研究發現,8歲時有霸凌行為者,往後的一生中都常會有霸凌行為,而且很多校園小霸王長大後會經常與法院、物質濫用、戒癮、人格違常所需之心理衛生相關服務等脫不了關係。另一項研究指出,出現嚴重霸凌行為者,成年後的犯罪率,是一般人的四倍以上;長期受霸凌者,長大後則有憂鬱、缺乏自信及暴力衝突傾向,為社會埋下不安的火種。受霸凌兒童會出現生氣、害怕、委屈等心理機轉,但因受強大力量壓制,不敢反抗或告訴大人,在挫折一再難以平衡下,有些會出現自卑、退縮或自殘等反應,長期忍受的後果,可能戕害身心健康,甚至扭曲人格發展。本席要求教育與衛生機關必須重視,並應專案輔導。
四、中山大學教授鄭英耀去年發表「台灣中學生的校園霸凌現況與防治措施」指出,台灣中學生不論性別及教育階段,最常見的校園霸凌類別是言語與肢體霸凌,而目前也有將近10.3%的學生曾遭受霸凌。校園霸凌最常發生的時段,分別是下課休息時間 (占74%)、放學時間(58%)、打掃時間(44%);發生地點最多上廁所(70%)、教室內(66.6%)、上下學途中(55.8%)。鄭英耀根據挪威學者解說校園霸凌的定義是:一個學生長時間、重複地暴露在一個或多個學生主導的欺負或騷擾行為之中,包括有三項特徵,即重複性、故意傷行為、力量失衡三項特徵。
五、根據教育部霸凌通報統計,95-98年有關校園霸凌的通報分別是1174件、808件、703件、938件,99年八月底止為663件,這些通報案件的特色是案情嚴重、學生已受傷,學校不得不向教育部通報、教育部也承認校園霸凌通報數與實際發生數有很大的出入,應超過十倍以上,也就是說,每年有將近一萬件以上的校園霸凌持續在發生;但台灣的教育體制只有消極的對加害者記過,幫受害者轉班、轉校,政府應有更積極的對策。本席認為,防止霸凌的對策不是單獨實施就可以的,發生的事件也不能把它當作單獨的個案來處理,必須各方面都結合起來,社交情感學習、霸凌防止計畫、學生輔導、學校心理健康計畫、自殺防治中心、身心特殊教育等都結合得天衣無縫,才能發揮功用,不只霸凌被防止,其他問題也都可一併解決。
五、為有效保護學生的校園安全及徹底防杜校園霸凌事件,本席要求行政院應儘速召開全國防霸凌教育會議,彙整專家學者意見,提出防止霸凌之計畫,有效規範與遏止校園霸凌;針對霸凌者與被霸凌者與其家長,應結合教育與衛生單位給予專業的個別或集體的輔導;預防校園霸凌,應從小學開始教育與宣導做起。
提案人:蔣乃辛、潘維剛
連署人:翁重鈞、林炳坤、郭素春、盧嘉辰、林滄敏、李復興、李慶華、趙麗雲、
徐少萍、蔡錦隆、羅明才、江玲君、張嘉郡、吳清池、王進士、林德福、
朱鳳芝、孔文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