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16 蘋果日報 要聞 】
【綜合報導】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修正案,將現行法定工時由雙周84小時,縮短為單周40小時,形同勞工全面實施周休二日,明年元旦起實施。勞動部預估有340萬名勞工受惠,勞團說是「遲來的修法」,產業界則憂降低企業競爭力。此外,法案也明訂,僱主若未置備出勤紀錄,現行最高30萬元罰款也提高到45萬元。
公務員2001年起就實施周休二日,但《勞基法》未配合修正,340萬勞工15年來無法享受同等待遇。修法後,所有勞工終於可周休二日。
企業:相當遺憾
為讓勞工方便照顧家庭,昨也修法,僱主在每天上班時數不變為原則下,得讓勞工於1小時內彈性調整上下班時間。僱主保留勞工出勤紀錄期限,也由1年延長為5年,並要記載到分鐘,且不得拒絕勞工申請出勤紀錄副本。
政院原擬將勞工每月加班上限由現行46小時提高為54小時,作為全面周休二日配套,但昨修法未處理。勞動部長陳雄文說,希望盡速排審,爭取明年元旦一併實施。
台灣勞動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說,這是台灣勞工擺脫超長工時的第一步,未來應減少加班、消除責任制等。桃產總理事長莊福凱強調,未來要防止資方提高加班時數上限、擴大變形工時等方式規避。
工總秘書長蔡練生說「相當遺憾」,稱全面周休二日對勞工未必有幫助,應有配套,否則企業可能轉單至國外生產;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也籲政府提出配套。封測大廠日月光說將全力配合修法,研擬調整員工工時。
民憂輪班不適用
藍委王育敏說,此修法可建立更友善勞動環境;綠委趙天麟說,修法是還給勞工應有權益,終結過勞的里程碑。從事諮商業的徐小姐說,自己工作需輪值,恐難適用修法。
《勞基法》修法重點
◎法定工時:原定雙周84小時,改為單周40小時◎出勤紀錄:保留期限由1年延長為5年,僱主不得拒絕勞工申請副本或影本◎無出勤紀錄罰則:從2萬~30萬元改為9萬~45萬元◎彈性工時:僱主得視勞工需要,以每天上班時數不變為原則,於1小時內,彈性調整上下班時間註:自明年元旦起實施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