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01 台灣新生報 長青保健 【記者鍾佩芳∕台北報導】 】
美國聯邦食品藥物管理局發布禁令,將於三年內逐步禁止食品業者使用部分氫化油脂,反觀我國現行「市售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方式及內容標準」,從今年7月1日起,只針對反式脂肪的「成分標示」有所規定,並未禁止業者使用部分氫化油脂,對國人健康保障明顯不足。
中華民國心臟基金會董事長呂鴻基指出,心血管疾病的發生與反式脂肪及食物有關,國人從小就應養成健康的飲食及生活習慣;世界衛生組織建議成年人每天反式脂肪的攝取量應低於總熱量的1%。董氏基金會發現,很多大人早餐是人造奶油三明治加奶茶,點心選擇雞排、蛋糕或夾心酥;而小朋友愛吃的點心搭配是洋芋片、蛋捲加珍珠奶茶或冰淇淋;這樣吃反式脂肪很容易就超標。
兒盟表示,針對孩子常吃的洋芋片、含糖飲料、冰品、點先麵、巧克力類食物,應逐步禁用反式脂肪。
立委王育敏指出,目前食品營養標示方式及內容標準,僅適用包裝食品,然而散裝食品如麵包店賣的麵包、添加奶精的奶茶等,更是高人工反式脂肪的來源,消費者卻無從知悉。要求散裝食品業者如麵包店、早餐店等,也應比照包裝食品業者,公開其販賣食品品項的反式脂肪含量,以立牌等方式公告,讓消費者可獲知反式脂肪的攝取是否過量。
王育敏提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正案,增列第15-1條,禁止食品業者使用經部分氫化處理產生反式脂肪的油品,並要求主管機關研議相關遵行事項辦法,違反者將依同法第48條處以新台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