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苗栗/客家
1.要求客委會應結合教育部推廣客語沈浸式教學
客語沈浸式教學計畫主要是參考國外保存母語的方法,在幼兒園中營造一個自然使用客語溝通及教學的環境,將語言與教學內容做結合,讓幼兒自然而然,無意識地獲得客語的溝通能力。屏東縣政府實施該計畫迄今已有六年,且經研究學童客語聽說能力有顯著提升,對學科成績沒有負面影響,今年將擴大辦理,除持續於幼兒園辦理外更延伸至小學階段。宜臻提案要求客家委員會結合教育部等相關單位於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中的學校與幼兒園推動「客語沈浸式教學計畫」之辦理,以在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建構多元客語學習環境,讓客語傳承能實質向下扎根。
2.舉辦「為了孩子 不要核子」〜南庄反核親子活動
宜臻國會辦公室、苗栗服務中心、中港溪聯絡站與中港溪青年工作隊、苗栗縣廢核行動聯盟以及南庄鄉愛鄉協進會等多個南庄民間社團一起於南庄桂花巷永昌宮前牌樓廣場舉辦反核親子彩繪活動。現場由客家吟遊詩人陳永淘演唱開場,歌曲留露出農村生活的純樸自然以及好山好水,客語詩作家邱一帆客語朗誦詩作《假使你係人,請你共下來反核》,表達人類與自然和諧共存的重要性,才有永續的未來。而平常忙於立院工作的宜臻也特別帶著家人參與彩繪活動,現場許多家長帶著孩子一起完成拼圖與紙風車彩繪,場面溫馨。宜臻表示核災的案例如1979年美國三喱島核災、1986蘇聯車諾比核災,還有2011年日本福島核災對人類影響甚鉅,期許大家一起努力來為世代留下淨土,給孩子們一個沒有恐懼的家園、一個非核的未來。
※ 年金改革
1. 退撫基金入不敷出,改革僅是延後破產!
根據退撫基金第四次精算報告,到100年,軍保就已經出現支出大於收入的情形,軍職人員退撫基金預計107年破產、教育人員退撫基金116年破產、公務人員退撫基金則是118年破產。然國防部對於年金改革仍未有具體措施,而銓敘部對於年金改革亦只改一半,依據銓敘部之精算報告,公務人員退撫基金僅是延後六年破產!
再者,銓敘部一手號稱大刀闊斧做了年金改革,提高提撥費率希望減緩基金入不敷出現況,但卻沒看到銓敘部要怎麼改革退撫基金本身的管理機制?或是基金管理機構的改革?在銓敘部送交的報告中,雖然銓敘部認為現行基金管理機制也需要作變革,應成立行政法人來管理基金,但卻未見銓敘部有任何動作!
司法法制
1.司法院研擬之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草案仍有不足之處
草案中表示未來人民聲請釋憲,一般民刑案件可於任一審級審判中,向法院表明相當理由,附具理由書由法官轉請,惟若涉及基本權利對第三人效力的問題時,例如就業歧視,這時法院僅能依民法強制規定處理,此時如何附具理由說服法官幫忙轉請?就成為法律漏洞,所以本草案仍未放寬這個部分,而未能完備。另外,草案中違憲理由僅由主筆大法官撰寫,無法如同現制藉由協同或不同意見書的發表公開評議過程,甚為可惜,亦無法持續強化憲政建構的縝密性。
2.人民司法信賴度偏低之隱憂
根據101年司法院對人民司法認知度之調查,其中人民對於法官是否獨立審判、法官判決對貧富不同的一視同仁度、判決能否讓被害人獲得補償或慰藉等重要觀點,信任度均偏低。因此,亟需研議檢討措施。
其他
1.要求國安局應重新檢討因應恐怖活動之整合、協調機制
針對目前國內外重大案件頻傳,加上反核與擁核的爭辯,國安問題已非單純的爆炸或組織性犯罪的問題,不論是否為組織,甚至核廢料等有害物質的運用管理,均可能對國安造成威脅,恐怖活動亦有可能經由此種漏洞爆發。另外,台灣舉辦大型活動越來越頻繁,大眾人身安全遭受威脅之可能性亦增高,國安局反應的統合機制與協調是否有所因應?再者,對比首長維安規格,一般民間活動若涉及恐怖活動,目前僅有國土安全辦公室處理與因應,顯有不足。因此,宜臻要求國安局應重新檢討因應恐怖活動之整合、協調機制。
※ 宜臻提出之法案
1.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內容: 直轄市政府之預算及公共建設案規模龐大不亞於中央機關,直轄市議員宜應比照立法委員及政務人員納入第六條規範。
2. 民法第一千零一條之一及第一千零五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內容: 為能弭平通姦罪除罪化之爭議,對於夫妻之一方因配偶與他人合意性交而違反性的忠誠義務,法律上能賦予配偶懲罰性慰撫金作為損害賠償之救濟方式。
3.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七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內容: 自然地景依其性質,區分為自然保留區及自然紀念物;自然紀念物包括珍貴稀有或具生態、生物、地理、區域間之人文、歷史代表性之植物及礦物。
4. 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內容: 將精神上不法侵害行為明確指出係指脅迫、控制、及恐嚇等之侵害行為,而呈現之方式如騷擾、跟蹤、經濟控制、孤立等予以舉例明列,以明確規範符合此些行為者即為精神上不法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