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對於「智慧財產權」人們多視其為一項專有名詞,不懂得如何成為個人重要權利。現今智識經濟的時代,「智慧財產權」也以堅強的法制力量,為人們挺出專屬於原主體的權益。
故宮文物是中華民國的公共財產,也是華人世界的重要文化資產,故宮形塑的品牌,不再只是中華文化歷史的記憶傳承,更期透過舊文化資產的新體驗,再創故宮新價值;但是,近幾年故宮文物及影像屢遭侵權,讓碧涵質詢故宮馮院長時,對於故宮在維權風波爭議上的被動與消極的態度,以及在管理上未恪盡嚴謹把關之責,數度激憤哽咽。
碧涵認為,故宮每一件侵權的文物,都是全民擁有的文化藝術寶藏,對於侵權行為,即使一件都不能被允許!故宮在會議書面報告中提到 「侵權案件比例 ”僅” 佔授權業務的千分之三」,文字已透露了一個國家最高的文物典藏單位的管理態度,標準值如此低落,不但不堪檢驗,更令人失望。
碧涵要求,故宮成立之智慧財產維護小組成員除內聘高階主管層級外,應增聘兩岸相關智慧財產權之專家及執業律師,以專業及經驗主張國權;雖然兩岸文化交流是促成雙方和平關係之重要節點,我們也深知大陸市場商機無限,但是「沒有立場,何來市場?」
對於歷史文化(物)被侵權,我們只有「拒絕」,這是唯一的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