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本院委員楊玉欣、李貴敏、陳鎮湘、劉建國等21人,有鑑於國內棒球場欠缺完善的無障礙環境,重大賽事的交通接駁服務未全面使用低地板公車,場內外亦未提供各項友善服務,導致身心障礙者進場觀看棒球比賽時困難重重。為使身心障礙者公平參與各項棒球賽事,爰建請教育部檢討改善各地棒球場的無障礙環境、規劃各項友善服務方案,交通部亦應配合各項重大賽事提供無障礙接駁服務,並於二個月內提出具體改善計畫與期程。是否有當,提請公決。
說明:
一、棒球運動長期深受國人喜愛,不管是國內職棒比賽或國際重大賽事,都經常看到滿坑滿谷的民眾踴躍進場觀賞球賽,為支持的球隊加油吶喊。然近來許多民眾反映國內棒球場的無障礙環境有待改善,包括輪椅席座位不足、視野不佳、活動式座位設計不良令電動輪椅無法進入、無障礙廁所不符合規範等等,讓身心障礙球迷進場觀賞比賽時困難重重。
二、其次,交通問題更讓身心障礙球迷直接被排除在球場之外。以桃園國際棒球場為例,鄰近高鐵站步行需時30分鐘,距離非常遙遠;球場雖提供交通接駁服務,卻未使用低地板公車,輪椅使用者根本無法上車。
三、除上述硬體設備問題外,球賽主辦單位亦未提供友善服務方便身心障礙球迷參與球賽,甚至增加觀賞球賽的成本,並不合理。例如過去民眾使用便利商店購票服務時,明明球場設有無障礙輪椅席,卻還是被迫加價購買票券,非常不公;而且購票過程非常繁複,民眾必須先到官方網站下載訂單後,傳真購票單及身心障礙證明至售票單位才可購買。又例如視障者雖然無法「觀賞」球賽,卻還是可以透過口語轉播服務瞭解比賽內容,親身感受現場氣氛,為支持的隊伍加油;惟目前國內各項賽事均未提供類似服務或設備,甚為可惜。
四、綜上,為使身心障礙者公平參與各項棒球賽事,建請教育部檢討改善各地棒球場的無障礙環境、規劃各項友善服務方案,交通部亦應配合各項重大賽事提供無障礙接駁服務,並於二個月內提出具體改善計畫與期程。
提案人:楊玉欣、李貴敏、陳鎮湘、劉建國
連署人:王育敏、江惠貞、吳育仁、陳碧涵、盧嘉辰、
蔣乃辛、吳育昇、林郁方、林滄敏、廖正井、
呂學樟、詹凱臣、簡東明、廖國棟、陳雪生、
李桐豪、賴振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