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花酒喝到飽,民眾無罪關到老?
-刑求逼供領獎金,司法人權何在?-
◈ 時間:九月八日(星期二)上午十時
◈ 地點:中興大樓106貴賓室
◈ 主持人:立法委員魏明谷
◈ 參加人員:當事人莊文隆先生
法務部檢察司孟玉梅檢察官
刑事警察局蔡傑都組長
轟動一時、發生於民國八十三年一月三十一日的彰化
縣員林鎮莊春喜、莊金美父女命案,當時遭警方當成兇嫌
逮捕的死者長子莊文隆先生,在歷經九年纏訟,判過兩次
死刑、一次無期徒刑後,直到今年八月才終獲最高法院確
定更五審判決無罪定讞。然而莊君尚未能從陳冤得雪中重
拾新生,竟又於九月六日接獲彰化地檢署命其於十二日到
署執行殺害尊親屬罪之無期徒刑的執行命令,讓現已年近
六十的他,彷彿又掉入司法黑洞的深淵!
事實上,莊君從受害家屬變成疑犯,而遭警方逮捕開
始,就是一連串的司法惡夢。莊文隆悲憤地回憶當時:
「他們一開口就要我承認犯案,說是在命案現場採到我的
血指紋,但是我又沒去過我父親那邊,怎麼可能有指
紋?」而他否認犯案的後果,就是在寒冷的冬天裡被矇上
眼睛、剝光衣服,不但潑他冰水,還從後腦勺拽著他沿屋
子打圈,直到他幾乎摔倒在地為止,甚至又像架豬一樣用
鐵棍從跨下把他扛起來凌虐。
莊文隆表示,後來警方在查無實證的情況下,用以破
案的主要依據,就是他依照辦案人員口述所逐字抄錄下來
的「犯罪自白書」。當時辦案人員還告訴他說:「寫這個
是在保護你,如果你沒做,以後到了法官那裡,會還你清
白。」結果就爲了這紙自白書,讓他近十年的纏訟過程
中,被判過兩次死刑、一次無期徒刑,幾度在生死關頭中
掙扎。
綜觀莊文隆被控弒親案,從警方逮捕、刑求、進而被
誘騙受害人寫下自白書,而後檢察官又一意偏頗、執意採
信警方說詞而提起公訴的辦案過程中,再再都顯示檢警執
法單位罔顧其人權與司法正義的惡行。立委魏明谷更明確
指出,當時主辦莊案的張崇哲檢察官,就是之前在金錢豹
酒店喝花酒而遭停職處分並降二級改敘的爭議檢察官,其
素行不良、積案累累的紀錄本已是眾所皆知,而對本案處
理態度之輕率、草菅人命的做法更是嚴重破壞司法公信!
是以,有鑑於當事人因不當的司法偵查程序,已造成
近十年的纏訟期間飽受身心煎熬,事後不但無法獲得任何
補償,臨了又被一紙烏龍執刑命令恫嚇,若法務部對此只
以「行政疏失」一語輕輕帶過,而不思檢討,實在有損我
司法公信與人權!因此立委魏明谷今日特召開記者會,邀
請當事人親身出面說明,並提出三點聲明:
(一)當事人莊文隆已獲無罪判決確定,且案中各項證據
指出犯案者可能另有其人,當初參與偵辦的員警既已領取
破案獎金,且事隔僅十年相關員警皆還在任,如當初的員
林分局刑事組郭順德組長,現已高昇刑事警察局邢三隊組
長,仍有希望偵破此案,是以本席要求檢警單位對此案應
另起爐灶,重新偵辦以慰亡靈,並徹底洗刷莊文隆先生的
冤情。
(二)辦案員警為求破案,刑求逼供莊先生,並領取破案
獎金,如此迫害人權的辦案手法,本席要求主管機關應積
極懲處相關人員,並追究其刑責。
(三)當初負責起訴本案的檢察官張崇哲,在法界風評不
佳,多件案件拖延未結,莊文隆先生即是其下犧牲品之
一,去年底更因涉及台中金錢豹酒家喝花酒事件,遭公懲
會懲處,但只處以降級改敘,張檢察官目前仍然擔任檢察
官,本席要求司法改革要先從整飭不肖司法人員開始,而
非鄉愿的將其調至偏遠地區,讓偏遠地區的民眾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