謹訂於101年8月9日(星期四)上午9點至12點,辦理「友善人行、你我皆行」之人行道暨騎樓無障礙通路視察活動
一、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四條之規定,市區道
路、人行道及市區道路兩旁建築物之騎樓,應符合中央目
的事業主管機關所規定之無障礙相關法規。
二、鑑於身心障礙者常因人行步道之無障礙通路設計不良或者
其無障礙動線被攤販或各種交通工具所佔用,導致其無法
通行而被迫與車爭道乃至於受傷之事件層出不窮,故辦理
本次「友善人行、你我皆行」之人行道暨騎樓無障礙通路
視察活動,期透過本次活動,籲請行政單位應本同理心依
法行政,造福全民。
三、視察出發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一樓大廳(台北市濟南路
一段3之1號)
四、視察路線如下:
立法院中興大樓(正門)一樓→鎮江街→青島東路→忠孝東路
一段(喜來登飯店口)→監察院→(原路折返)→青島東路→鎮江
街→濟南路一段→康園餐廳→(折返)→林森南路口(中國航運
大樓) →立法院中興大樓一樓(側門)